15岁少女谎称成年人 医美机构被判返还隆胸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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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名年仅15周岁的未成年人独自前往某医美机构接受隆胸手术,术后因身体不适被父母发现,引发诉讼。经法院调解,该医美机构返还手术费用4.6万元。

2024年11月,15周岁的小清(化名)独自前往某医美机构,要求进行隆胸手术。面谈时,小清自称出生于2006年10月,即已年满18周岁,并以身份证丢失为由未出示有效证件。医美机构见小清打扮、举止成熟,未进一步核实其真实年龄,在无监护人陪同、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实施了“静脉麻醉下行假体植入隆胸术”。双方约定手术费5.6万元,小清当场支付了通过网贷筹得的4.6万元,余款1万元承诺术后支付。

然而术后,小清出现不适症状。小清父母发现后将涉事医美机构诉至法院,主张医疗服务合同无效,诉请返还已支付费用。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隆胸手术系高风险侵入式医疗美容项目,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小清接受手术时年仅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年龄、智力状况和社会经验,尚不能独立判断隆胸手术对身体的长远影响,其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无效。

法院指出,涉事医美机构作为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美容机构,仅凭小清自述和外在形象判定其为成年人,未实质核验身份、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应向小清返还手术费用4.6万元。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妥善解决矛盾,庭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涉事医美机构返还小清手术费用4.6万元,小清收到款项后撤回起诉。目前双方已按调解协议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快速发展,医美受众低龄化趋势日益突出。然而医疗美容直接作用于未成年人身体,一旦发生损害,不仅影响身体健康发育,还可能对其心理成长与审美观形成造成难以逆转的消极影响。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对医美行为后果甄别能力不足、缺乏理性判断,高风险医疗美容项目不属于未成年人可独立决定的范畴。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本案中医疗服务合同无效。

法官提醒医美机构在接诊时应承担实质性核实义务,严守身份核验关,主动查验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联系监护人确认,不得以“未成年人表现成熟”“其隐瞒年龄”等为由免责。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医美行业监管,让美丽与法治同行。

来 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15岁少女谎称成年人 医美机构被判返还隆胸手术费

记者 赵小娴 通讯员 胡爽爽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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