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不能变成“自费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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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27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就小学教师专项培训争议发布通报。通报明确,“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夯基培训班”遴选方式不够细致周全,给部分教师造成心理压力;要求参训教师自行承担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已督促全面纠正。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明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布置、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专项培训,理应纳入财政保障,不得将成本转嫁给教师个人。

本次培训班虽不存在收取培训费用的情况,但对跨乡镇前来参训的教师而言,路费加餐费并非小数。当地教育局曾以“多数参训教师在县城有住房”为由,不统一安排食宿。这一理由站不住脚,教师在县城有无住房,与培训成本应由谁承担,二者属于两码事。

据参训教师反映,培训名单由各乡镇以上学期教学成绩靠后人员上报产生,实质是以学生成绩对教师进行筛选和归类。教育部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当地虽否认“按成绩问责”,通报也仅承认“遴选方式不够细致周全”,但遴选标准模糊、程序不透明的培训安排,与教育部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

教师培训的初衷是补齐短板、提质增效,而非问责施压。规范的继续教育应当公开遴选标准、明确参训依据、落实经费保障、合理安排时间,优先采用送教到校、片区教研、同伴互助等轻量化、实效化模式,贴合基层教学实际。

而本次培训集中在每周五下午开展,挤占正常教学时段。教师参训需要临时调课、委托同事代管班级,参训结束后还要加班补齐课时进度。通报也承认,部分学校“调课不及时、不科学”,出现参训期间课堂无人值守的问题。本该服务教学的培训,反而打乱正常教学秩序、增加师生负担,与提质增效的初衷背道而驰。

这种“以训代罚”的简单化治理,并非南丹个例。今年8月,四川省雷波县曾组织考试成绩偏低的师生登台,背景屏幕标注“耻辱”字样,引发舆论哗然,事后当地政府公开致歉。不少基层山区学校存在客观办学短板,但部分基层教育部门一味将教学问题归咎于教师个人能力,用排名、集训、自费参训等方式施压,把公共教育短板变成教师个人的责任与负担。

南丹县的整改只是纠偏的第一步。摒弃“简单排名、被动受训、自费担责”的惯性思路,把教师培训回归育人初心,让继续教育成为温暖的托举,而不是冰冷的惩罚,方为正道。 (评论员 宋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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