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陕西一女教师被拖行5.9公里致死,全车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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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2024年4月29日晚,陕西白河县一女教师薛某荣在回家途中被两辆车先后撞击碾压,其中第二辆车将薛某荣拖行了5.9公里,最终薛某荣死亡。

9月28日,记者从被害人薛某荣的妹妹薛某莉处获悉,目前,涉案的五人都以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此前这五人中有两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一人因涉嫌包庇罪被起诉,另两人则未被追责。

薛某荣生前照片

事后找人“顶包” 销毁行车记录仪存储卡

2024年4月29日20时40分许,刘某祥驾驶车辆将前方同向行走的薛某荣撞倒并碾轧,之后刘某祥减速靠右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下车查看情况并电话报警。在刘某祥撞倒薛某荣后极短的时间内(8秒以内),被告人肖某酒后超速驾车(车载薛某旭、刘某、屈某利、赵某波4人,5人均为陕西交控集团员工,当日共同聚餐饮酒)同向驶来,碾轧薛某荣身体,并将其卷入该车底盘下,驶离现场。

据起诉书记载,在车辆碾压薛某荣后,肖某说“好像是个人”,驾车减速欲驶入非机动车道试图停车,坐在副驾驶位的薛某旭说“不要停,赶快走”,肖某遂驾车继续前行,致卷入车底的薛某荣被随车拖行。车辆行至“十天高速”白河引线红石河隧道红绿灯处,肖某和薛某旭分别放下车辆遮阳板,拔掉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和电源。

21时0分39秒,肖某驾驶车辆行驶5.9公里后,被卡滞于白界路辕门小学门前减速带处,肖某倒车、前行均无法通过,遂让同乘人员下车查看,刘某、屈某利先后下车,发现车底有只脚,刘某遂探入车内告知薛某旭等未下车人员车底下有个人。屈某利看后上车,薛某旭随即下车将卫衣帽拉起戴在头上,朝车底方向看了一眼,从车尾绕行至车辆左侧径自朝前行走。

肖某欲下车查看时,刘某再次告知肖某“不用下车看,确实有个人”,肖某让刘某上车,驾车强行通过减速带驶离,薛某荣身体掉落在减速带南侧(21时01分55秒)。

此后,薛某旭上车并再次安排刘某联系同事柴某淳、赵某荣前来开车。21时3分14秒至21时9分37秒,刘某连续三次拨打电话催促柴某淳、赵某荣。21时14分许,柴某淳乘坐赵某荣所驾车辆抵达约定地点,薛某旭、刘某先后劝说两人“顶包”。赵某荣拒绝,柴某淳同意,但在后续事故处理过程中被交警识破。

2024年4月30日上午,肖某、刘某、柴某淳回到白河县养护中心后,薛某旭、肖某、刘某、赵某波、屈某利五人在屈某利宿舍内商议,每人出资2万元,交由肖某找关系调换酒精检测血样,后未能得逞。

2024年5月4日,肖某、薛某旭二人在肖某宿舍的卫生间内,肖某用打火机烧毁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后从下水道冲走。

拖行至减速带处挤压形成绝对致命伤

经湖北医药学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荣颅脑崩解,颅骨多发粉碎性骨折,脑组织严重挫碎、溢出,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胸部大面积皮肤擦挫伤,右胸廓轻度塌陷,双侧肋骨多发骨折,双肺多发挫伤,符合被车辆碰撞、碾压后被拖行,致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胸部闭合性损伤而死亡。

经陕西智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薛某荣死因符合车祸致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胸部闭合性损伤而死亡,第一次车祸损伤为撞击磕碰损伤,尚不致碾轧损伤形成,不足以快速致人死亡;二次事故所致损伤为死亡的主要因素,该车拖拽人体后行驶至减速带附近处,所形成开放性颅脑损伤为绝对致命伤,为死亡的主要原因;被害人拖拽至减速带前时,尚未遭受严重开放性失血性损伤,即开放性颅脑损伤尚未形成,死亡尚未发生。拖拽人体后行驶至减速带时,因减速带阻碍,车辆底盘与减速带之间形成狭窄空间,加之车辆移动形成挤压剪切力,发生了颅骨崩解,脑组织外溢,形成绝对致命伤,导致死亡发生。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薛某旭、肖某、刘某、赵某波、屈某利共同饮酒后,明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仍乘坐肖某驾驶的机动车,行驶在高速引线至城区的双向主干道;明知发生碾轧他人的交通事故,未报警救助,在薛某旭指使下径直驾车离开现场,放任被害人处于危险境地,致被害人被卷入车底拖行5.9公里;车辆被阻于减速带处,明知车底有人,薛某旭径自下车前行,肖某驾车载其余三人强行越过减速带驶离,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五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薛某旭、肖某被认定为主犯,刘某、赵某波、屈某利为从犯。

在妹妹薛焕莉眼中,姐姐薛某荣爱美、整洁,是她尊敬了一辈子的长姐。但就是这位长姐,生命却永远停在了49岁的那个春夜。

2024年4月29日晚,薛某荣在回家途中先后遭遇两辆汽车碰撞、碾压,被第二辆车拖行5.9公里后死亡。时间过去近两年,姐姐的案件仍在审理中。薛焕莉强忍悲痛,为姐姐奔走维权,希望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2026年3月底,记者前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见到了薛焕莉。

姐姐车祸离世双手呈抓握状、全身拖痕 妹妹两度尸检只求真相

回忆起2024年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薛焕莉仍心有余悸。

薛焕莉和姐姐在县里同一所小学任教。“我是在第二天一早接到了学校领导电话,说交警打电话来说姐姐可能出事了,让我去殡仪馆认人。”薛焕莉告诉记者,2024年4月29日事发当晚没有任何人通知家属,知道姐姐出事的消息,已经过去12个小时。

4月30日,薛焕莉在殡仪馆看到姐姐遗体时当场崩溃了,“姐姐双手呈抓握状、颅脑崩裂,全身有多处拖伤和碾压痕迹。看到这些,我就知道这不是一场简单的车祸,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把这个事情追究到底。”

当天下午,薛焕莉就带着姐姐的遗体一起前往湖北省十堰市进行尸检。尸检持续了四个多小时,薛焕莉全程在场,一步也不敢离开,“我是全程看着尸检的,但这份尸检结果和我看到的不一样。”第一次鉴定结果家属并不认可。

2025年8月,白河县公安局委托陕西智弘司法鉴定中心再次作了鉴定。该份鉴定结果显示:“薛某荣其死因符合车祸致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胸部闭合性损伤而死亡;陕G11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第一次车祸损伤……不足以快速致人死亡;陕AV1XX号小型轿车二次事故所致损伤为死亡的主要因素……拖拽人体后行驶至减速带附近处,所形成开放性颅脑损伤为绝对致命伤,为死亡的主要原因。”

女教师被卷入车底拖行数公里细节曝光 记者重走“致命路线”

2024年8月16日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24年4月29日,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往城区方向行驶,20时40分,车辆行至“十天高速”白河引线处,将前方同向行走的薛某荣撞倒并碾轧,该车停车过程中,肖某驾驶小型轿车(车载薛某旭、赵某、屈某、刘某)沿“十天高速”白河引线由南向北自其后方驶来,碾轧薛某荣并将其卷入车下拖行至5.9公里外老白界路原“辕门小学”门前减速带处,车辆受阻,肖某继续驾车越减速带并碾轧薛某荣身体后驶离,造成薛某荣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薛焕莉指认亡姐被车撞倒的第一现场

“我们在警方提供的监控里看到,肖某曾在白河县中医院旁道路上短暂停留。”薛焕莉站在肖某停车的地方告诉记者,肖某停车后下车打电话“找人顶包”,车上其余四人“交换位置”,当时姐姐就在车底。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里也显示,车上乘客薛某旭让肖某联系人过来开车,肖某先后拨打多人电话未果,便再次驾驶肇事车辆欲返回工作单位。

薛焕莉在现场描述事发情形

肖某驾驶的车上共载有五人,都在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分公司白河管理所工作。“他们都是负责高速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具有更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但他们竟然知法犯法。”薛焕莉非常愤怒。

2026年3月25日,记者跟随薛焕莉又重走了一遍当时姐姐被拖行的线路。从薛某荣被撞的第一现场到发现遗体的第二现场,记者开车以25km/时的速度,走了近20分钟。“我实在无法想象我姐姐在车下经历了什么。她的多煎熬无助啊!”薛焕莉说。

薛某荣被发现的地点,位于白界路一小学门前,附近居民自家监控记录了当晚她掉落的全过程。

在监控视频中记者看到,事发当晚在当地一小学门前减速带处,一辆车因无法正常通过而停下。后排一人下车,绕到车辆右侧蹲下处理车底“障碍物”,副驾驶也同时下车,疑似看到“障碍物”——薛某荣后,他们转身上车。随后,后排又有一人下车,戴上帽子从车后绕向前走去,没有再上车,直接离开。

“后来,驾驶员加大油门驶离了现场,我姐姐就掉落在减速带附近,附近居民发现后才报了警。”薛焕莉说。

为亡姐维权两年 妹妹写下10万字追真相

薛焕莉的家在县城的一栋老居民楼,不大的客厅里,一半的空间都装着和姐姐有关的资料。墙上的白板写着薛焕莉推理的案情,书架上摆着成套的民法典,书桌上摞满资料……她和孩子小时候一起看的侦探片,这次派上了用场。

姐姐出事之后,薛焕莉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一闭眼就看到姐姐被拖行的画面,她向学校请了两个月的长假,想要寻找事情的真相。

薛焕莉家的客厅里装满了和姐姐有关的资料

薛焕莉有个厚厚的笔记本,写满了她这两年来维权的过程。电脑里,还有她写的近10万字关于案况的详细记录。“这两年来,有很多好心人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线索,相关部门也很重视我们的案件,突破重重阻力,帮助我推动案件进展。”

采访过程中,薛焕莉拿出了姐姐送她的成年礼——一件蓝色碎花短袖、一条牛仔短裤,“你看,姐姐的眼光多好。即使28年过去了,这身衣服还是不过时。”薛焕莉拿着这套衣服,语气中满是怀念。

姐姐去世后,薛焕莉决定考驾照,其他科目都一把过,只有科目三她考了4次才通过。因为姐姐的事薛焕莉一直有心理阴影,每次在路上见到黑色小汽车,她都觉得车下面有姐姐,所以即使驾照拿到手了,薛焕莉也不敢尝试开车。

“姐姐从18岁教书,31年了,她一直是学生眼里的好老师。”薛焕莉坦言,当年自己选择当老师,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姐姐影响,“就是这样一位热爱生活、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身上穿得利利索索的人,为什么被人这么对待?”

司机肖某因“顶包”、醉驾逃逸被提起公诉 至今仍未宣判

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2024年8月16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显示,肖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第一辆车肇事司机刘某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行人薛某荣无责任。

2024年9月,肖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白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30日,经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白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7月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

检方指控,案发后经鉴定,肖某血样酒精含量80.83mg/100ml;肖某事发后还存在与同事串通“顶包”,销毁肇事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存卡的行为。

检察机关认为,肖某超速、醉酒驾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碾轧地上薛某荣身体后逃逸,挟带薛某荣身体长距离拖行、碾轧,导致薛某荣现场死亡,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肖某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应认定为“逃逸致人死亡”。此外,肖某具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销毁证据、“顶包”等情节,应从重处罚;同时具有坦白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肖某交通肇事案于2025年12月25日在旬阳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死者家属拒私了 涉事领导受审当庭推责

白河县不大,这两年为姐姐的事儿奔走,薛焕莉在当地也成了“名人”。这里民风淳朴,遇到事儿了,家属大多选择拿钱息事宁人,但薛焕莉全家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当时肇事司机想拿70万元私了,但人都不在了,拿钱还有什么用呢?我们一分钱都不要!”

薛焕莉认为,除了肖某,其他四人也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目前,第二辆车上仅起诉了3人,同车另2人未被起诉,这让他们家人难以接受。

3月26日,车上乘客也是肖某的领导——薛某旭交通肇事案在旬阳市人民法院开庭。3月25日晚,薛焕莉带着70多岁的母亲骑着摩托车前往旬阳参加庭审。

起诉书显示,薛某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5年6月17日被白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5年6月25日经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方指控,被告人薛某旭作为单位负责人、车辆所有人,明知肖某饮酒仍提供车辆并默许驾驶,发生事故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薛某荣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其与驾驶人肖某构成共同犯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这次开庭非常不顺利。”薛焕莉告诉记者,原计划九点半的开庭时间一直推迟。而庭审开始后,被告人薛某旭当庭否认公诉机关指控,并把责任推卸到肖某身上。

“我没想到这个案子能拖这么久。”清明节快到了,姐姐的遗体还在殡仪馆,薛焕莉和母亲只能来到姐姐被撞的第一现场祭奠。

清明节前妹妹带着母亲祭奠亡姐

“我们不接受私了、不和解,只是请求法院公平审判,依法严惩。”薛焕莉说,这五个人就像是给她的心里捅了五个窟窿,“虽然前方还一片渺茫,但不管未来有多困难,我们都会坚持走下去。正义绝不会缺席,我相信我能为姐姐讨回公道。”

(内容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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