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司法机关顺利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屏幕对面的“HR”可能压根没打算招人,盯上的则是求职者的个人信息。
林某常年与境外诈骗团伙相勾结,搜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售至境外。近年来,他常常在招聘平台上开设人事招聘账号,按照境外电诈目标对象范围虚构招聘需求,再骗取求职人员的公民个人信息。
随着反诈力度的不断深入,林某的账号也频繁被封禁。无奈之下,林某改变策略,先在网络上组建“引流团队”,再安排“引流团队”在招聘平台上假装求职者,四处“广撒网”,与正规公司人事工作人员接触。
接触之后,林某许以高价,利诱人事出售求职人员信息,或代自己发布虚假招聘需求。一旦HR同意,林某便向代为发布招聘信息的人事提供招聘模板,再以每条信息2—3元不等的价格,向这些被“策反”的人事购买求职人员的公民个人信息。
之后,林某以每条信息5—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中间商或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从中牟利。据统计,不到1年的时间里,林某共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近90万条,违法获利价值700余万元的虚拟货币。
不久,林某及其下属管理者刘某被抓捕归案,台江检察院依法向台江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台江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对二人处罚金;同时判令林某、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删除本案中所有涉及侵犯他人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材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社会公益损失等。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涉案的14名HR,台江检察院也建议公安机关结合主观故意、提供数据数量、获利金额,分别作出刑事立案或行政处罚处理。
近年来,利用招聘平台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不在少数。不少企业内部HR被“策反”或主动倒卖简历,成为信息泄露的重要源头。2025年初,江西抚州刘某在BOSS直聘平台担任宁波某科技公司的兼职HR时,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收集求职者简历信息,将获得的个人信息倒卖牟利,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此外,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升级,从“真人设局”向技术化、平台化演变。浙江温州薛某定制开发了模仿“58同城”的微信小程序,将其包装成正规的同城招聘平台,以“注册领红包”为饵诱骗用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录制动态人脸视频并绑定银行卡,再将信息打包出售,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台江法院提醒,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等均属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绝非可以任意交易的资源。企业人事应当绷紧个人信息保护弦,切勿被“代发招聘、佣金提成”等说辞引诱,履职期间收集到的简历信息,属于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妥当保存、及时销毁,不得私自对外提供、出售。即便只是受利诱转手求职者信息,也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刑事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