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乌海一路口两车相撞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乌海市海勃湾区,一辆三轮摩托车右转弯时,与黑色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定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驾车行至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转弯的车辆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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