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获悉,结合粤警“雷霆护航”行动部署,云安公安持续保持酒驾整治高压态势,坚持严打严查、露头就打,现集中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严守交规。
今年5月10日,毛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云安区某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毛某曾于2021年9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云安公安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9月7日,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云安区某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梁某曾于2019年2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云安公安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俗称‘二次酒驾’),处十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介绍,驾驶员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将更严,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饮酒、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
一次酒驾“罚”,再次酒驾“拘”。粤警“雷霆护航”行动持续推进,酒驾整治不打折扣、没有例外。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守安全底线,平安文明出行。

来源丨云浮通客户端
一审丨李沛杰
二审丨谭 玮
三审丨萧湘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