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动火作业!临高两家单位被罚,焊工无证被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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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是生产作业中的高风险环节,操作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为持续推进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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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先行;事故隐患,绝不姑息。

案例一:“一案双罚”|单位、负责人双双被罚

案件经过

2026年9月8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某钢结构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7月13日,海南某钢结构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立案查处,依法被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同时,该公司负责人章某某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履行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被依法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以案释法

安全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这起案件“一案双罚”,既处罚了生产经营单位,也处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释放出明确信号:安全生产责任不能只挂在墙上、停在嘴上。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隐患不除,追责到人。

案例二:“无证上岗”|焊工无证作业被查处

案件经过

2026年9月7日,临高县消防救援局对临高临城某某烧烤店(室内装修项目)进行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检查时,发现该烧烤店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电焊操作工方某某未取得电焊作业职业资格证书,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检查中,方某某积极配合,当场整改解除动火作业,未产生其他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临高县消防救援局给予方某某个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作业,无异于埋下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本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及时解除动火作业,依法从轻处罚,同样值得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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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防护措施一件都不能少。

动火作业,这些安全要点请记牢

动火作业不是小事,以下安全要点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人员务必记牢:

1. 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火;

2. 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假证作业;

3. 作业前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员;

4. 作业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使用防护用品;

5. 作业结束后必须检查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安全生产无小事,动火作业须警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行为。临高县将持续开展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检查和典型案例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临高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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