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立法:校园禁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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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24日起,《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陕西省商洛市成为国内又一个通过地方立法,对中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的行为作出管控规定的城市。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

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

(2026年8月27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6年9月23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为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教学秩序,规范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是指可以接入网络、具有操作系统、能够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手机、智能手表、学习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游戏、社交、娱乐功能的便携式智能终端产品(以下简称手机)。

二、禁止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三、学生因身患疾病、留守照料、监护缺失等特殊需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经审核同意带入学校的手机,应当及时交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需要使用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使用。

学校开展信息化教学、科技创新、教学实践等活动,确需学生使用手机的,应当严格限定使用时段和区域,由教师监管使用。

四、学校应当在校园内按照教学区、宿舍区、活动区等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通讯设施,保障学校、监护人、学生之间通讯畅通。

五、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依法制定手机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办法时,应当听取学生、监护人、教职工等各方面代表的意见。

六、学校应当将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手机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开展手机使用、网络文明、网络安全、信息辨别、隐私保护等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文明使用手机的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宣传手机管理要求,建立家校协同机制,共同引导、规范学生使用手机行为。

七、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支持、配合学校手机管理工作。

八、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学校、使用的,学校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九、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多地已立法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

2022年,福建就已经立法禁止学生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课堂。

详情如下——

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

一、禁止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

二、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学校的,学生应当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管理;未经允许带入学校的,老师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进行教育。

三、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合理的通话需求;加强宣传引导,并结合实际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四、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落实本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2024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明确: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

2024年12月27日,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明确从即日起,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限制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除教学必需外,禁止带入课堂。

2026年9月1日起,《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在校园内使用,严控学生校园用网行为。

在国家层面,教育部2021年就已经印发通知,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而且学校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2025年,教育部再次出台措施,其中提到“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鼓励学生和家长共同开展“息屏行动”。

、中国之声、四川日报、重庆日报、郑州人大网、封面新闻

编辑:罗菊熙

审核:林忠锦 林密

来源:海峡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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