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宿松县纪委监委对宿松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余招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招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余招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招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宿松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松县纪委监委)

来源:安庆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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