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这3人被通报,1名被查、2名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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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一级调研员李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经玉林市委批准,玉林市纪委监委对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一级调研员李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承揽及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岗开除党籍;由玉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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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钦州市钦南区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黄建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钦州市钦南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钦南区纪委监委对钦南区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黄建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建强纪法意识淡薄,廉洁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钱款;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建设工程设计业务承揽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建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钦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建强开除党籍处分;由钦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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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小董人民法庭二级法官黄文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钦州市钦北区纪委监委消息: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小董人民法庭二级法官黄文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钦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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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宾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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