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高铁站踩到油渍摔成轻微脑震荡,称油渍在地上40分钟无人清理,铁路12306回应:站台仅两人执勤确实难发现;律师:洒油者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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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28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其在厦门北站下车时,因站台地面有一滩油渍、地面太滑而不慎摔倒。视频显示,站台地面在灯光下反光,一名清洁人员正蹲在地上用卫生纸擦拭,旁边不时有下车旅客经过,现场没有锥桶、警戒线和“小心地滑”标识。

发视频的网友未回复私信,但在评论区讲述了经过:9月27日晚上9点30分,他乘坐D686次列车在厦门北站7号站台下车,刚迈出车厢就踩上站台地面的一滩油渍,脚下一滑重重摔倒。事后他从车站调看的公共视频了解到,当天晚上8点50分,也有一趟车在7号站台停靠,一名旅客携带的一壶食用油倾倒,油洒在站台上。直到他9点30分下车,这滩油仍无人清理,周围区域未设警示牌,也没有工作人员提醒。

该网友称,摔伤后他与车站工作人员沟通了几个小时,随后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轻微脑震荡,“没有大碍,但头疼、头晕好一阵”。截至目前,铁路方面尚未给予赔偿,他表示还会继续追责。

9月29日,铁路12306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如果地面有异物或油渍,工作人员发现后应通知保洁员并及时清理。但一般站台上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执勤,油渍面积又小,“如果没有旅客及时反映,确实很难发现”。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如果旅客因此受伤,可以联系车站,根据情况一般会作出相应赔偿;12306也已联系厦门北站,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厦门北站工作人员证实,9月27日确实发生了乘客因站台地面油渍摔倒的事件,但接听人员并非当时值班人员,不清楚现场具体情况,“目前已经有相关工作人员在跟进处理”。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杨敏律师表示,从现有信息看,如果乘客反映的8点50分地面出现油渍、9点30分未及时清理、现场无警示、无提醒属实,厦门北站及铁路管理方存在问题。火车站、高铁站属于典型公共场所,也是铁路旅客运输的安全保障区域,车站对旅客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油渍不是雨雪这类自然天气造成地面湿滑,而是明确的人为污染物——40分钟里既没清理,也没隔离,也没广播提醒,说明车站在巡检、保洁响应、风险提示上都有漏洞,没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杨敏律师进一步分析,责任要分三层看:第一,把油漏洒的旅客,是源头侵权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第二,铁路车站作为管理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担责,但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且赔偿后可向洒油旅客追偿;第三,如果摔伤旅客边看手机边下车、明显见到地上有油还踩,也可能自己要承担一小部分责任。

律师建议,当事人可先固定证据:车票、病历、CT报告、医疗费票据、现场视频、同行人信息都要留好,并马上要求车站封存7号站台事发时段监控;再通过12306、厦门北站值班站长、12345等渠道书面登记诉求,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协商不成,可走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或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途径维权。

马上国庆假期就要到了,火车站、高铁站将迎来大客流。杨敏律师也提醒:车站方面不能仅靠旅客反映才发现问题,要加密对站台的巡检,发现油污积水立刻摆警示、拉隔离、叫保洁;旅客下车时也别光顾着刷手机,多看一眼地面、多听一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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