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乳山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被乳山市应急管理局处以 25000 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威乳)应急罚〔2026〕21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

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唐家沟矿区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的情形,但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乳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作出本次处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乳山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地址为乳山市午极镇唐家沟村,注册资本 19133.207843 万元。股权信息显示,公司大股东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鑫双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6.5794%;乳山市国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4206%。企业经营范围包含金矿开采、矿产品销售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