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冲动!为了这些问题,他们拳脚相向,多人被乐山公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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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遇事冲动鲁莽

邻里纠纷拳脚相向

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夹江公安择取多起

殴打他人案件

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警民携手共建平安和谐

案例一

7月26日19时许,苟某某前往华头镇川溪社区4组刘某某家中索要欠款,因债务纠纷率先动手殴打刘某某,继而引发双方互殴,造成双方不同程度轻微受伤。

9月22日,夹江县公安局依法对殴打他人的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700元的处罚;依法对参与互殴的刘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刘某某涉案刀具被依法收缴。

案例二

8月25日18时许,华头镇迎新村3组苟某甲、苟某乙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抓扯、殴打,双方均受轻微伤。华头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当场查获苟某乙家中藏匿的疑似气枪一支(另案处理)。

9月23日,夹江县公安局依法对苟某乙处以行政拘留2日、对苟某甲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涉案枪支依法予以收缴。

案例三

8月31日9时许,华头镇余湾村5组余某某与杨某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吵,余某某动手殴打杨某某,致其脸部、胳膊多处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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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余某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并取得谅解,9月24日夹江县公安局依法对余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邻里矛盾、土地纠纷、债务争议均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合法途径妥善解决。动手打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时冲动必将付出法律代价。夹江公安将持续常态化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类治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消息来源:夹江微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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