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增强驾驶员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意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市有关部门在城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抓拍监控设备,除了依法予以严格处罚外,还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纪,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我们一起看看,
10辆不礼让行人的
交通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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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车辆
1.豫F7×××5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1日9时16分,在长风路与八矿路口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皖SP×××8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1日9时27分,在合欢巷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2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3.豫F6×××9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1日15时1分,在九州路与大伾路交叉口向东2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豫F5×××1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1日18时59分,在春雷路与卫星街交叉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5.豫FA×××4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2日8时45分,在二支渠北巷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北4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6.豫F9×××6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2日16时47分,在二支渠北巷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北4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7.豫EF××××0 小型新能源汽车 2026年8月2日17时49分,在九州路与大伾路交叉口向东2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8.豫AF××××9 小型新能源汽车2026年8月3日9时25分,在合欢巷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2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9.豫F0×××8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3日10时10分,在二支渠北巷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北4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10.豫F7×××2 小型汽车 2026年8月3日21时28分,在二支渠北巷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北45米,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以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通安全要重视
斑马线是要礼让行人的!不少驾驶员认为,斑马线前提前减速,速度很慢通过,就等于礼让行人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对于在斑马线前如何礼让行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管有无行人,都应当减速行驶,也就是说驾驶员要制动减速;而当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过时,驾驶员必须完全停下车来让行。
行人不一定是驾驶员,但驾驶员一定都是行人。当行人成为驾驶员,就要想着斑马线上行走的可能就是自己和家人。而当驾驶员成为行人,更要换位思考,你会用怎样的车姿来对待作为行人的自己。
换位思考、遵守法律、尊重常识,这样一来,车让人、人让车,就会形成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鹤壁交管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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