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健身房更换老板,新老板不认旧卡并拒绝退款,法院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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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办完健身年卡还没用几次,健身房却换了老板,新负责人一句“旧账不归我们管”,把刘女士挡在了门外,珲春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预付式消费纠纷。

刘女士此前在某健身馆办理了健身年卡,并足额缴纳了办卡费用,但因工作冲突,刘女士便一直未激活该会员卡。后来,该健身馆的经营公司发生重大变动,股东、法定代表人全部变更,新接手的公司负责人不承认刘女士此前办理的年卡,拒绝其持卡进店健身,刘女士提出的退卡退款要求也被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服务合同,判令健身公司退还全部办卡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了案件证据,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健身公司新负责人坚持认为,股东和老板已经更换,旧卡的债务属于前经营者,新公司不应承担,对调解并不配合。

法官向新负责人释明: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属于企业内部股权及人事调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续,并不发生主体消亡的法律后果。公司对外订立的服务合同不会因内部人员变动而失效,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将股权更迭带来的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同时,法官结合企业商业信誉、预付消费领域的社会责任进行劝导。

经法官释法明理,健身公司新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态度发生转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健身公司当场为刘女士办理退卡手续,退还全部办卡费用。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消费卡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查看主体。办卡前了解经营主体信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稳定的商家。付款时确认收款方与合同主体是否一致,避免钱交给个人。

二是留下凭证。妥善保管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商家易主、服务内容变更或拒绝履行时,这些材料就是维权依据。

三是谨慎充值。根据实际需求理性消费,不因折扣优惠一次性大额充值。预付金额越高、周期越长,承担的风险越大。

四是及时维权。遇到商家易主不认旧账,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服务合同、退还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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