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早上7时许,办案民警在张店将流窜至张店的耿某某成功抓获。此前,桓台警方持续追查其行踪,并在9月26日中秋假期发现其活动轨迹后立即组织抓捕。
案件源于8月31日17时许的一起报警。家住桓台的马女士称,其停放在楼栋内的一辆电动车被盗,价值1700余元。接到报警后,少海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梳理多条线索后,很快发现盗窃电动车的“黄色身影”,后经进一步深度研判,锁定嫌疑人耿某某(男,27岁)。经查,耿某某居无定所,曾因盗窃“八进宫”,刚刑满释放一个月,长期在淄博、滨州等地流窜作案。
由于耿某某行踪“飘忽不定”,办案民警咬紧线索、分秒必争,多次前往博兴、张店、博山等地调查走访,不断接近目标。
耿某某到案后还供述,其于9月5日在桓台县起凤镇盗窃电动车一辆,涉案价值8800余元。除桓台2起案件外,他还在博山区、淄博高新区实施多起盗窃。
目前,耿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 停车落锁,别嫌麻烦——离开电动车时务必拔钥匙、上锁,有条件的加装U型锁或电子报警器。
2. 选对位置,别图省事——尽量将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有监控覆盖的区域,避免停放在偏僻路段、背街小巷或无人看管的商铺门口过夜。
3. 保留购车凭证——妥善保管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照片等资料,一旦车辆被盗或找回,便于核实身份和办理返还手续。
4. 电动车被盗,第一时间报警——发现车辆被盗后立即拨打110,并尽可能提供车辆特征、停放时间、停放位置等信息,为警方侦查争取时间。
来源:平安桓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