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39户村民“土地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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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22日,随着最后一份调解协议签字确认,盘州市竹海镇某村39户村民悬在心头十余年的石头终于落地。这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系列纠纷,共计34件案件,在盘州市人民法院大山人民法庭的统筹推进下得到实质性化解,僵持多年的企民矛盾迎来转机。

这场批量涉众纠纷圆满化解的背后,是法庭立足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属地力量,实质性化解乡村历史遗留矛盾的生动实践。

一纸流转合约,埋下十余年矛盾隐患

2009年,贵州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盘州市竹海镇某村39户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期限15年,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费及首年小季青苗补偿费;土地流转期满一年后,按照1000元/亩每年的标准向村民给付青苗补偿费。

合同订立之后,企业因故撤出经营场地。自2015年起,企业不再向村民支付青苗补偿款项,亦未与39户村民协商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村民多年拿不到青苗补偿、满心焦灼;企业经营受挫,无力还钱。村民多方反映诉求,多部门先后开展协调工作,但矛盾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纾解。时间一年年推移,土地纠纷不断发酵,昔日的流转协议演变为群众心头难解的“硬疙瘩”。2026年,39户村民向盘州市人民法院大山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直面“现实困局”,厘清纠纷破题思路

案件诉至法院,摆在大山人民法庭面前的,并不是一批普通的民事案件。案件涉及39户农户,利益主体众多,矛盾时间跨度长,群众诉求集中,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案结难以事了,还极有可能衍生新的矛盾,影响乡村基层稳定。

大山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站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高度审视整批系列案件。承办法官充分研判案件症结:一方面村民长期拿不到补偿,诉求强烈;另一方面涉事企业经营受挫,缺乏一次性清偿能力,简单判决执行难度极大,群众权益依旧难以落地。想要真正解开矛盾,必须跳出“一案一判”的固有思路,走多元联动、实质解纷的路径。

多方联动聚力,34件积年纠纷一朝消融

找准矛盾症结之后,大山人民法庭活用多元解纷力量,主动对接属地乡镇、村委会,联动属地多方力量协同调处,把工作阵地前移至乡村一线。办案团队逐户倾听村民诉求,厘清每户土地面积、补偿欠付情况,做好法理释明,安抚群众情绪;同时多方联络企业,摸清企业当前经营现状与实际履约能力,搭建起村民与企业沟通对话的桥梁。

面对群众诉求与企业现实困境,法庭不机械套用裁判思路,兼顾农户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客观承受能力,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点,反复开展多轮调解斡旋,推动双方放下对立情绪,逐步缩小分歧。通过联动调处,34件土地流转系列纠纷全部实质性化解。积压十余年的企民矛盾得以消融,既维护了39户村民的土地相关合法权益,也兼顾企业现实处境,避免一纸空判,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如果简单走判决程序,村民拿到的或许只是一纸裁判文书,权益未必能够真正兑现。”大山人民法庭庭长表示,“涉农涉众纠纷办理,不能只追求程序结案,更要把实质性化解摆在优先位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我们法庭守护群众的应有之义。”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大山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通过法庭主导、属地联动的调处模式,一揽子化解批量历史遗留涉农纠纷,既解开群众积攒多年的“心头结”,也为同类涉众土地流转纠纷处置提供实践样本,以司法力量筑牢乡村基层治理防线。

盘州市人民法院 文/陈江宁

图/魏鸿霞

编辑 顾冰洁

二审 刘定珲

三审 孙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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