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代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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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地质矿产局原党委副书记陈代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代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代军利用担任贵州省印江县委书记,铜仁市委组织部部长,遵义市委副书记、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贵州检察

编辑 施平

二审 李劼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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