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发布两则征地公告
来看具体征地信息
01

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谯城区范围内1个地块,为谯城区土地报批2025-1地块,北邻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东邻宋汤河,南邻银杏路,西邻规划庄周路。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1.7942公顷,其中:农用地0.1575公顷,含耕地0.1476公顷;建设用地1.636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具体现状如下:

02

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谯城区、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共2个地块(土地报批2025-3地块),北邻宋汤河,南邻宋汤河,西邻宋汤河西岸,东邻汇景花园。
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0.11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703公顷;建设用地0.0097公顷;未利用地0.038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具体现状如下:

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本批次建设用地97平方米按照评估价7915元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