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日,永辉超市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就大连御锦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连御锦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尚在审查中,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费用,该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今年5月21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永辉超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公告显示,本次仲裁案件中,永辉超市为申请人,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永辉超市提到,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追溯过往公告发现,文中提到的王健林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喜双为一方集团实际控制人。
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64783333股持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为45.3亿元人民币,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第1.1条的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共分八期支付(具体为第三至第十期)。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永辉超市称,鉴于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中新经纬综自经纬科创、公开信息
编辑:林琬斯 责编: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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