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9日讯 9月29日9:30,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燕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毕永合,介绍《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有关情况。

《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背景
威海市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8个、省级传统村落41个,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1个。多年来,威海市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打造了东楮岛、烟墩角、东墩等一批特色村落样板,威海特色村落品牌形象日益突出。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传统村落空间格局和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海草房修缮成本高、原材料短缺,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活化利用水平较低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从立法可行性来看,威海市于2016年出台了《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将传统村落纳入保护名录,并对海草房、古民居等乡土建筑提出专门保护措施,为后续专项立法提供了依据。为补齐法规制度短板,以法治固化保护举措,出台一部规范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方面的专项法规很有必要。
《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名录管理、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章。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总则一章共七条,主要规定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名词解释、遵循原则、管理职责、宣传教育等内容。确立整体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保护原则;压实市县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细化住建牵头、多部门分工协作、镇街和所在村配合的管理体制;从政策层面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投资、捐赠等多元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强化普法宣传引导等。
名录管理。名录管理一章共五条,主要规定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制度,明确申报条件和程序。建立市级传统村落退出机制,因不可抗力导致历史文化资源严重破坏且失去保护价值,或者因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需要征收、搬迁的,经区市政府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退出市级名录;因存在对传统建筑保护不力等情形,情节严重的,经警示、整改、整改验收未通过且不申请延期验收,或者延期验收后仍未通过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请市政府予以撤销。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章共十三条,主要规定编制保护方案,并对保护方案的内容和编制程序等进行规范。规定传统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明确保护对象,并将海草房、沿海渔村码头、海防烟墩、甲午战争遗迹等威海特色传统建筑予以重点保护;加强海草房保护,明确重点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厘清传统建筑维护修缮责任主体,对自筹资金修缮的,区(县级市)政府可以给予资金补助。严格管控保护范围内新改扩建活动,明确维护修缮坚持真实性、完整性、最小干预、修旧如故原则,严控破坏整体风貌改造;明确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六类禁止行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等。
传承利用。传承利用一章共十一条,从传统文化编纂整理、闲置资源利用、数智化建设、人才支撑、特色产业发展、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利用等方面提出鼓励支持措施。支持开发特色文化艺术衍生品、数字创意产品,加强非遗保护传承,鼓励盘活闲置传统建筑资源,利用其开设公益性设施。推进传统村落数智化建设,加强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育,符合条件的依法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统筹保护传承利用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串联景区资源发展特色旅游,鼓励村集体和村民以房屋、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共享经营收益;鼓励支持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利用,引导金融赋能、高校科研落地、人才返乡创业,培育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康养旅居等新业态。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部分共六条,监督检查一章主要构建了镇街日常巡查、区级联合检查、市级年度评估三级监管体系。法律责任一章重点针对不符合保护方案要求的新改扩建建筑物和外立面装饰装修,其色彩、体量等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措施,区分单位、个人设置一定额度的罚款标准;对其他禁止行为,因上位法已规定相应处罚措施,不再重复规定。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坚持“整体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统筹风貌保护、人居改善、乡村发展,全面提升全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强化市域统筹,完善保护管控体系。立足威海传统村落分布特征、建筑特色和乡村建设实际,严格落实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动态名录、退出管理全流程制度,科学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域。同时加大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培育乡村建筑工匠队伍,为传统村落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技术保障。
抓实常态管护,健全协同治理机制。牵头联合自然资源、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构建传统村落常态化巡查、动态排查、台账管理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通、问题共治、数据共享,为精准保护、科学施策、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依据。常态化开展传统村落专项督导检查,坚决整治擅自拆除传统建筑、破坏村落风貌、违规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实守护传统村落历史文脉。
深化普法赋能,推动活态传承利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核心条款、法律责任和保护意义。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传统村落保护、风貌维护、古建筑修缮。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因地制宜推动传统村落保护性活化利用,培育特色乡村业态,全面营造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基层协同、群众共建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良好格局。
★对独具威海特色的海草房,《条例》规定了哪些保护传承利用措施?
全世界现存海草房的国家仅有中国和丹麦,其中,荣成市作为国内海草房保存最集中区域,现存海草房数量约1.5万户,主要集中分布在8个镇街、43个行政村,是全世界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海草房群落。为保护好这些独具威海特色的海草房,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海草房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构建起全链条保护传承利用机制。
聚焦解决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将海草房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划定重点保护范围;明确维护修缮责任主体,对自筹资金修缮的,区(县级市)政府可以给予资金补助。
聚焦解决修缮原料短缺、成本高等问题,创新设立海草床保护修复制度,采取人工增殖、海区移植等措施,保障海草房修缮所需天然海草原料供给,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草床修复和可持续采收。
聚焦解决传统建筑工匠老龄化、技艺传承断代等问题,加强对传统建筑工匠的教育培训,传承海草房苫盖技艺,对符合条件的传统建筑工匠,可依法将其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聚焦解决海草房活化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鼓励通过联户整合、统一托管、整体运营等方式连片保护、规模利用,产权人履行保护义务、保持传统风貌并对外开放展示的,可享受产业扶持、修缮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利用闲置海草房开设村史馆、图书室、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等公益设施,结合集中连片开发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以海草房活态传承利用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实现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
★与国内绝大多数地市的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相比,威海制定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在条例起草论证过程中,邀请国内知名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和立法等领域专家开展专题论证。经深入研究论证,认为传统村落保护不同于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对传统村落而言,保护是基本底线,活化利用是最好的保护,要兼顾新时代发展需求,将传统村落融入现代生活功能。与单一的保护条例相比,威海市条例主要体现三个特点:
立法理念更加完整。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突破以往“重保护、轻活化”的局限性。
逻辑结构更加清晰。将保护、传承、利用三位一体的要求贯穿法规题目、立法目的、体例结构和具体条款,精准对标有关上位法精神和国家政策要求。
立法导向更加务实。推动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振兴、非遗传承、文旅融合等协同发展。
★威海市传统村落的整体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是怎样的?
威海是胶东滨海传统村落的典型富集地,乡土文脉底蕴深厚、资源特色鲜明。威海市传统村落主要集中在荣成、文登、乳山等区域,现有中国传统村落18个、山东省传统村落41个,其中荣成市获评全国首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是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的核心标杆区域。
威海市传统村落资源辨识度极高,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独具胶东特色的海草房民居群落,以石为墙、海草为顶、依山傍海、错落有致,是北方滨海地区独有的生态乡土建筑。同时,威海市传统村落兼具山海风貌、渔家文化、红色底蕴、古寺文脉多重特质,既有烟墩角村、东楮岛村等特色渔家古村,也有王家疃村、六度寺村等承载古寺文脉的山地村落,完整保留了胶东乡村传统街巷肌理、营造技艺和民俗风貌。整体来看,威海市传统村落保存完整性高、地域特色突出、文化价值厚重,兼具生态价值、历史价值和文旅开发价值,是威海精致乡村建设、乡土文化传承的核心宝贵资源。
★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近年来市住建局主要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
近年来,市住建局作为全市传统村落保护牵头主管部门,立足城乡建设主责主业,坚持“整体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全域普查建档,摸清资源保护底数。全面开展全市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海草房民居全域摸底排查,系统梳理村落格局、建筑风貌、保存现状、安全隐患、人文资源等基础信息,建立全市传统村落动态台账和数字化档案,实现一村一档、一房一策,精准掌握全市传统村落资源底数和保护短板,为精细化保护管理筑牢数据基础。
强化资金保障,推进抢救性修缮提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传统村落专项保护资金,聚焦荣成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常态化开展濒危海草房、传统建筑抢救性修缮,有序推进传统村落街巷整治、风貌修复、危房整治等工程。同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村落水、路、气、暖等基础配套,全面提升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和整体风貌品质。
健全管控机制,规范活化利用路径。牵头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传统村落建设管控要求,规范村落内新建、改扩建、修缮改造各类建设行为,坚决杜绝大拆大建、随意改造、破坏性开发。同时积极探索“传统村落+经略海洋+现代农业+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乡村业态,盘活闲置传统民居资源,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样板,实现文脉传承与乡村发展双向赋能。
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下一步,将以《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持续完善保护管理制度、细化保护标准、强化常态监管、深化活化利用,全方位提升全市传统村落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保护水平,全力守护好威海本土乡土文脉,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擦亮威海传统村落特色名片。(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苏盛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