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半年内考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费工本费全免,流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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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我市《关于在新乡市中心城区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的通告》,2026年10月8日之前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完成登记上牌后,对应的1名驾驶人在半年政策鼓励期(2026年10月8日至2027年4月7日)内报名并完成摩托车驾驶证全部考试的,考试费用和驾驶证工本费由政府承担。为保障该政策落地,符合政策鼓励的人员需经驾驶人体检合格后,按以下流程报名考试:

一、报考摩托车驾驶证前提条件

此项政策仅限在新乡市区报名,并在新乡市车管所管辖的摩托车考场参加考试的人员。参加考试人员需年满18周岁并经驾驶人体检合格。其中,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报考人员,需到新乡市北环机动车驾驶人服务站或者新乡市机动车驾驶人理论中心考场通过三力(记忆力、反应力、判断力)测试后,才能参加摩托车驾驶证考试。

二、报名考试流程

1、填写承诺书。申请人将符合条件的电动三轮车在“新乡市荣校路(荣校与新飞路口向东200米路北)邮政网点”完成注册登记后,车主通过关注“畅通新乡”微信公众号登录“网上车管”,身份认证后,在“惠民服务”模块内找到“承诺书”,由申请人填写需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承诺书一人一车一份,每辆车只能对应一人享受免除摩托车考试费及工本费的政策。

填写承诺书后,公安机关将通过后台自动比对车架号等信息。尔后,申请人再次登录“网上车管”,通过“我的-我的办理-我的订单”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规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市区可免摩托车考试费的报名点附后)。该报名考试业务受理后,系统将不能变更政策鼓励人员。

2、免除费用规则。“政策鼓励人员”在市区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半年鼓励期内所有科目均考试合格的,无需缴纳考试费及驾驶证工本费,可直接领取驾驶证。半年鼓励期内,因无法通过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导致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全部作废的,如果其重新报名,将不再享受免考试费及工本费政策。政策鼓励期结束后,仍有部分科目未考试合格需要继续考试的,需缴纳剩余科目的考试费及驾驶证工本费。

“政策鼓励人员”应当到规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并预约至规定的摩托车考场参加考试(市区可免摩托车考试费的报名点和免费考场地点附后)。如果考试人员到摩托车驾驶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相关的培训费用由驾培机构收取,政府无法承担。

3、参加考试流程。“政策鼓励人员”可在“交管12123”上预约免考试费的考场进行相关科目考试,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即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无需缴纳考试费。如遇问题,可直接向现场考试员进行反映,由现场考试员上报处理。

三、政策鼓励人员报考所需资料说明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近期白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6个月内,驾驶证使用)。

3、报考前需到驾驶人体检机构(附后)进行体检并合格。

附件:1.市区驾驶人体检机构

2.市区可免摩托车考试费的报名地点

3.市区免摩托车证考试费的考场

2026年9月29日

市区驾驶人体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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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可免摩托车考试费的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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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乡市车管所北环服务站报名的,属于本人无需培训,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上预约考试;在其他培训机构报名的,属于本人需要参加摩托车驾驶培训,需缴纳培训费(驾培机构收取,政府无法承担),报名时请主动向培训机构表明“自己是政策鼓励人员,享受免考试费及驾驶证工本费政策”。是否到驾培机构参加培训,完全由本人自愿。

市区免摩托车证考试费的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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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畅通新乡(如涉及版权请及时告知)

编辑|王梦瑶

责编|胡继磊

审核|郭凌云

监制|谢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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