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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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2026年9月29日,常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洪栋请求辞去常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常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

会议决定,接受毛凌锋请求辞去常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常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

会议决定,接受郑霞提出的辞去常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根据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郑霞代表职务辞去之后,其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任命:郑君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王贤龙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潘广贵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誉春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郑文进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金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邱绍牛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荣华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天马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小军为常山县人大常委会紫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免去:杨春柳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廖小兵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王木星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周元良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姜利成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郑君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威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金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基才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誉春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詹金锋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天马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黄河忠的常山县人大常委会紫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程超为常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霞为常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江玉林为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会议决定免去:汪正满的常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郑兵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会议免去郑新芳的常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任命林子健为常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徐松的常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任命樊佳惠为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洪志刚的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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