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公告,就《芜湖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10月16日截止。这意味着“长护险”制度在芜湖落地实施迈出了关键一步。
长期护理保险被视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社会保险“第六险”。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传统医保和养老保险难以覆盖长期照护需求,在这一大背景下,“长护险”应运而生。

此次公开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芜湖“长护险”参保范围和保障对象、基金筹集和管理、照护服务形式和内容、待遇保障和基金支付等核心内容作出了系统规定。
作为芜湖市医保局2026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在稳妥推进,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紧锣密鼓。目前,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及评估实施细则等“长护险”政策配套文件已完成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9月27日。
今年3月,中办、国办发文,明确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计划3年左右基本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可持续制度。
附件:芜湖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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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资讯
一审:陈娟
二审:戴君
三审:程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