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9月29日讯 近日,平和县芦溪镇通过法律援助、司法调解与多部门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因历史户籍登记问题导致的特困救助申请难题。秀芦村69岁肢体二级残疾、失能低保老人陈国营,在历经一年多的调查核实与司法程序后,于2026年10月正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保障范围。
2026年1月7日,芦溪镇社事办收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诉求,反映陈国营申请特困救助相关事宜。经入户调查,陈国营未婚、无劳动能力,自2018年5月起享受低保待遇。但其户籍名下登记有一名养女陈娇敏,存在法定赡养关联,依据特困人员认定政策,暂不符合特困救助申请条件。要受理其特困申请,须依法解除陈国营与陈娇敏的养父女关系及法定赡养关系。
调查中,陈国营侄子陈志宏自认是实际监护人,但坚持要求先办结特困保障手续才同意老人入住敬老院,拒不配合司法程序。而陈国营胞弟陈国已、胡美桂夫妻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邻居均证实,陈娇敏自幼由陈国已夫妇抚养长大,陈国营从未履行抚养义务。2026年7月22日,陈娇敏向乡镇社事办表示,愿意配合出庭应诉,但不愿参与前期手续办理。
经县档案馆、芦溪镇派出所核查,未查询到陈国营与陈娇敏的合法收养登记手续,且因年代久远、原始佐证材料缺失,无法通过户籍系统直接变更养父女关系登记,必须通过法院生效判决方可更正。考虑到陈国营高龄残疾、行动不便,无自主办理司法手续能力,乡镇通过特聘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2026年9月18日,霞寨镇巡回法庭在芦溪镇进行民事调解,陈国营与陈娇敏达成调解协议。9月20日,平和县人民法院出具自愿解除收养关系的民事调解书。9月21日,芦溪镇对陈国营特困申请进行上会研究,9月22日完成公示。2026年10月,陈国营正式纳入特困保障。
在司法程序推进期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多次联系陈娇敏、陈志宏,劝导先将老人送至养老机构。2026年8月7日,陈志宏同意陈国营入住养老机构,县民政局随即联系乡镇社事办及南山仁爱院,以低保失能老人身份将陈国营接往南山仁爱院入住。
芦溪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的成功化解,既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为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依法依规、多方联动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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