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日下午,江西赣州市蓉江新区平安大道与荷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右转时,撞上搭载母女3人的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9岁女童当场离世,母亲与另一5岁女童受伤。9月26日,赣州市蓉江新区管委会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称,涉事货车超载近一倍、车辆安全机件不合规,多方存在过错。9月29日,受害方家属及代理律师接受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对各责任主体开展“穿透式追责”。

货车驾驶人忽视安全、转弯未让行系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当日15时04分,驾驶人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无信号灯路口右转未礼让直行非机动车,与邹某红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车上邹某红的9岁长女当场身亡,邹某红及5岁次女受伤送医。调查报告指出,渣土车核定总质量25吨,实际总质量达48.159吨,超载近一倍。鉴定发现,货车制动分泵漏气、侧面防护装置不符合国标,属于“带病上路”。

调查组认定,货车驾驶人忽视安全、转弯未让行是事故直接原因;电动自行车超员、改装,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两家企业存在管理漏洞
调查报告指出两家企业管理漏洞。赣州亚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放任问题车辆上路,违规超载运输渣土。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未和运输企业签订专门安全管理协议,在渣土外运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放行超载车辆出场。报告作出结论:该起事故被认定为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明确多项整改要求,运输企业须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城管、交管、交通等部门联动,常态化排查渣土运输、电动自行车管理隐患。
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对该起交通事故将启动“穿透式追责”
“这不是单纯司机个人肇事,是多重违法叠加、企业安全缺位酿成的悲剧。”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对该起交通事故将启动“穿透式追责”。周兆成透露,民事索赔方面,会将肇事司机、运输企业、施工单位等全部责任主体列为被告,主张连带足额赔偿;刑事层面,除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货车司机外,已提交控告材料,申请追究涉事企业相关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避免责任只由司机一人承担。同时,期待该事故能推动监管部门压实渣土运输全链条监管,把整改建议落到实处。
受害人家属:希望查清每一环的责任
9月29日,邹某红的丈夫吴先生接受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肇事司机交通肇事罪相关材料已移交法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失责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9月11日报警受理,警方将在法定期限一个月内决定是否立案。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律师后来核查得知,涉事工地施工许可证早在2023年8月已到期,事发时无证施工长达三年,导致渣土运输审批、线路报备等手续全部失效,整条作业链条处于无证运行状态。事发路口周边有学校和大型游乐园,是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区域,按照规定,渣土车白天禁止在城区主干道通行,而事发下午3时属于明确禁行时段。
吴先生称,事发至今近两个月,妻子脚踝受伤严重仍住院治疗;5岁小女儿虽为皮外伤,但目睹事故过程,心理创伤严重,需长期疏导干预。
吴先生表示,他全力支持律师团队的“穿透式追责”,希望查清每一环的责任,而不是所有过错由肇事司机一人承担。也希望相关企业、监管方正视存在的问题,守住道路安全底线,不让其他家庭再遭遇这样惨痛的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