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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为督促骑乘人员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九江公安交警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全时段抓拍记录,并依法进行处罚。

设置摩托车不戴头盔电子抓拍,根本目的是利用科技手段常态化警示,倒逼骑行群众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从源头降低摩托车交通事故伤亡风险。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标。

曝光台案例一:赣G2***0(蓝牌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因未戴头盔被电子警察抓拍。经进一步查询核实,该车辆目前状态显示逾期未年检,未保险。

曝光台案例二:赣GN***3(蓝牌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因未戴头盔被电子警察抓拍。经进一步查询核实,该车辆目前状态显示逾期未年检,未保险。

曝光台案例三:赣GX***2(蓝牌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因未戴头盔被电子警察抓拍。经进一步查询核实,该车辆目前状态显示逾期未年检,未保险。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二十元罚款,记1分。

该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二百元罚款,记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亲,戴头盔,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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