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出台全省首部民宿专项法规 以“小民宿”撬动“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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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 转载自《雅安日报》

名山区红星镇骑龙村一家民宿 图片由骑龙村村委会提供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雅安市民宿促进和管理若干规定》。这是四川省在民宿领域的首次立法尝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共二十五条的法规,按照“强服务、守底线、促发展”的原则,着力促进民宿健康发展,以“小民宿”撬动“大产业”。

□本报记者 张婧

破题:

民宿有了“身份证”

“住进生活”,是民宿区别于传统酒店的核心魅力。近年来,雅安秉承特有的生态优势和文化禀赋,民宿产业不断壮大,成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富民增收的重要引擎。然而,一些现实难题始终困扰着行业发展:自上而下没有清晰的民宿概念,各地管理指导差异较大,部门职责不清晰,政策红利释放不足。

“有的地方民宿游购娱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民宿经营的季节性波动明显,推动淡旺季均衡发展的措施力度不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陶炳忠介绍,在前期调研中,不少民宿从业者道出了行业痛点。

2024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为法规立项,立法工作专班深入8个县(区)实地调研,赴云南大理、贵州安顺学习考察,4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建议,3次书面征求意见。

此次立法为全省在该领域首次尝试。在立法对象上,雅安将“乡村民宿”调整为“民宿”。“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对民宿概念没有明确定义,此次通过立法方式定义民宿,在全省尚属首次。”陶炳忠介绍。法规明确,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资源,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民俗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这一调整,以立法方式明晰了民宿的内涵和外延,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民宿百花齐放。

在立法方式上,法规注重搭建促进和管理措施的“四梁八柱”,既注意适应现实需求,又兼具一定前瞻性和兼容性,给地方留足探索发挥空间;在立法体例上,则采用“若干规定”的形式,立足于实际需求,需要几条则立几条。

破障:

进一步健全管服机制

“开办政策不清晰,经营过程中关键节点的服务措施跟不上。”这是调研中不少民宿业主反映最集中的问题。

法规直击痛点,补充完善民宿开办全过程服务机制。开办前,建立必要条件清单告知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知道“要办什么”;开办中,推行证照联办和部门上门服务指导,让经营者少跑腿;开办后,建立经营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降低经营成本和风险。

“法规把服务关口前移,部门主动对接、上门指导,让民宿经营者少跑腿、更省心。”参与立法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张玉华感慨,这一转变体现了“强服务”的立法宗旨。

针对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问题,法规明确了市县乡三级政府职责,建立民宿工作联系协调制度,统筹推进民宿发展。同时,依托民宿行业协会自我服务功能,合理引导协会找准推动行业发展的着力点。

破局:

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规划引领不足、基础设施滞后、淡旺季波动明显、专业人才匮乏、品牌意识薄弱……调研中,立法工作专班梳理出制约民宿高质量发展的短板。

法规以“促发展”为要义,逐一破局:通过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定向投入,聚力打造特色民宿集中区域,提升特色民宿集中区域整体吸引力和周边带动力;支持民宿融入雅安特色文化元素,整合资源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多元化推动民宿淡旺季均衡发展;推动非遗体验、研学培训、户外运动等业态融入民宿体验,延伸产业链;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对民宿从业人员培养的责任,支持院校系统化培训,强化高层次管理人才引进,提升民宿管理水平。

“现在有了法规引领,方向更明、底气更足。”名山区新店镇中坝村驻村第一书记陈智强,旁听了今年6月召开的雅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了解法规草案审议过程后,对法规的实施充满期待:“特别是推动淡旺季均衡发展的措施,对‘靠天吃饭’的民宿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红利,这将让群众开办民宿更有保障。”

促发展,更要守底线。法规侧重坚守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房屋质量安全等关键“底线”,防范民宿经营可能出现的破坏诚信和侵犯隐私等重点问题,以法治之力护航民宿产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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