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大奖怎么抽?奖金如何领?权威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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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泰”想你来购新车,20万大奖“泰”有戏!

汽车促消费活动备受关注

10月3日

将开启第一轮第一次抽奖

2个名额

最高20万元奖励!

但有市民还存在一些疑问

“什么时候买车能参加活动?”

“有置换能参加这个活动吗?”

“本次抽奖可以和国补、市补叠加享受吗?”

……

不用着急

这些疑问统统给你解答

为切实做好泰州市 “汽车促消费抽大奖” 公益性促消费活动落地工作,方便广大消费者清晰知晓活动规则、参与流程、奖项权益及相关要求,依据活动公告,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活动基本信息

1.本次活动开展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活动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12月9日,参与资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若活动抽奖名额或活动预算任意一项提前用尽,活动将即刻终止。

2.本次活动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泰州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凭借合规购车发票可获得1次抽奖资格,最高可赢取20万元(税前)购车大奖,全程无报名费用。

本活动系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公益性促消费活动,活动主办方已就本次活动履行相关批准程序,确保活动合法合规。

3.活动是否会提前结束?什么情况下会终止活动?

答:当活动预算资金用完,或各轮次抽奖总名额全部用完,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活动立即提前终止,不再接收新的申请,请消费者及时关注活动平台—“苏银生活”小程序(或者商务泰州、泰州微视听公众号)公示。

二、参与资格与适用范围

4.哪些人可以参与本次活动?企业、单位可以参与吗?

答:本次活动仅限个人消费者参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非自然人主体均不能参与本次活动。

5.参与活动需要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答:参与者须为个人消费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活动周期内,从泰州市合法经营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须为泰州市各级税务机关,开票日期须在本次活动周期内,且发票状态正常,未作废、未红冲;二是所购车辆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三是购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5万元及以上;四是抽奖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6.车辆上牌地、消费者户籍地是否有限制?

答:无限制。不对消费者户籍地、新购车辆注册上牌地作要求,仅要求购车发票由泰州市各级税务机关开具即可。

7.对新车类型、性质有什么要求?

答:购买的新车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 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定义(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对新车使用性质不作要求。

参考:“微型载客汽车”包括微型面包车、微型轿车、微型越野客车、微型普通客车等;“小型载客汽车”包括小型面包车、小型轿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等。

8.哪些车辆明确不能参与本次活动?

答: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各类非自然人主体购买的新车;购车发票作废、红冲、状态异常的车辆;不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 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定义的车辆。以上均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

9.购车价格刚好5万元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答:购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满5万元及以上,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即可参与。

三、报名申报与资格规则

10.如何报名参与抽奖?是否需要线下提交材料?

答:购车者本人全程线上申请。购车者本人登录江苏银行“苏银生活”微信小程序,上传完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发票原件照片或电子发票完整截图)、身份证原件照片,填写本人真实手机号码后提交审核即可,无需线下预申报。

11.审核通过后如何确定抽奖轮次?

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自动匹配对应轮次的抽奖资格,具体轮次安排以平台公示为准。

12.同一个人可以多次参与抽奖吗?多台车是否可以多次参与?

答:每名消费者仅限以一个车辆车架号参与一次抽奖,不得重复参与。具体来说,同一消费者购买多台符合条件的新车,只能选择一辆车参与活动,仅获得一次抽奖资格。

13.发票开具后,是否有申报截止时间要求?

答:活动期间(2026年10月1日至12月9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均可提交资料;若活动提前终止,会提前公告,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需在活动终止公告要求时间内完成资料上传;活动终止后将不再接收任何申报。

四、奖项设置与奖金规则

14.本次活动设置哪些奖项?是否有其他现金或实物奖励?

答:本次活动仅设置购车大奖,无其他阶梯奖项、实物奖品或现金补贴。

15.大奖奖金金额如何计算?最高奖励多少?

答:奖金根据购车开票价格分级核定:购车开票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按20万元奖励;购车开票价格低于20万元的,按照实际开票金额奖励。

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需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消费者最终到手奖金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剩余资金。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奖金全额×20%。例如,中奖金额为20万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税后到手16万元。

16.中奖后所有购车相关费用都能报销吗?税费、保险由谁承担?

答:不能。本次奖励仅针对车辆开票价格。购车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奖者本人承担。

17.中奖奖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办理?

答:需要。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按照工作要求依法代扣代缴,从奖金中扣除,消费者最终到手奖金为税后金额。

五、抽奖轮次与开奖机制

18.活动一共设置多少轮抽奖?每轮中奖名额如何确定?

答:活动共设十轮抽奖,实行分批次滚动抽奖、周周颁奖模式:(1)第一轮为国庆黄金周(10月1日—7日):固定7个大奖名额,分两次进行抽奖;(2)第二轮至第十轮(10月8日起):每轮奖励数量根据本轮有效购车数量确定,按照每满200辆有效购车即设置1个奖励名额的原则动态调整,每轮奖励数量上限为10个。

19.各轮次抽奖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所有轮次的抽奖仪式原则上安排在周六;首轮抽奖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奖仪式定于10月3日,在药城会展中心E1馆十一促消费嘉年华活动现场举办;第二次及后续抽奖仪式具体时间、地点以承办单位通知及活动平台公示为准。首轮第二次抽奖仪式定于10月10日(周六)举办,覆盖10月4日至7日期间购车的符合条件的消费者。

20.什么是“幸运传递”机制?

答:“幸运传递”是本次活动的特色机制,从第二次抽奖仪式开始,中奖名单均由上一轮中奖者到现场参与抽取,实现好运交接。主办方从上一轮中奖者中随机邀请若干名代表参与当轮抽奖,被邀请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1.单轮参与人数较少时,是否会取消抽奖?

答:一个抽奖周期内有效购车数量未达到200辆的,当轮不进行抽奖,所有符合条件但未参与当轮抽奖的消费者,资格累计至下一轮抽奖,合并参与抽奖。连续两个抽奖周期,仅限轮空一次。

六、中奖复核与领奖流程

22.抽奖结果如何公示?会单独通知吗?

答:抽奖结果全程在活动服务平台--“苏银生活”小程序公示,同时以短信形式推送至消费者预留手机号。短信仅为辅助提醒,未收到短信不影响结果认定。所有审核、中奖结果均以平台公示内容为准。

23.中奖后需要在多久内完成线下复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中奖人须于颁奖仪式前一日18:00前,携带个人身份证、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或复印件)、行驶证或电子行驶证(可提前在“交管12123”APP申领)等资料,到指定地点完成线下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领奖。

24.领奖是否必须本人到场?可以代办领奖吗?

答:不可以代办。中奖人须本人至指定地点参加领奖活动,未遵守要求按时领奖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的奖项不补发,不递延至其他消费者。

中奖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确实无法按期领奖的,须在截止时间前向主办方提出延期申请,经主办方核实同意后可给予适当延期。

25.放弃中奖资格后,奖项是否可以补发或顺延?

答:不可以。放弃的奖项不补发,不递延至其他消费者。

26.奖金如何发放?多久可以到账?

答:线下复核全部核验无误后,将按流程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中奖人本人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结算流程为准。

27.中奖后、奖金发放前,车辆可以过户转让吗?

答:不可以。奖金发放前,申请人购置的新车必须登记在本人名下,否则将取消获奖资格。限制期限自中奖名单公示之日起至奖金发放完成之日止。

七、政策叠加与违规处理

28.本次抽奖可以和国家、泰州本地购车补贴叠加享受吗?

答:可以叠加。参加汽车以旧换新、泰州市汽车购新促消费补贴活动的消费者,可同时参与本次抽奖活动。但消费者需注意购新补贴与以旧换新补贴之间本身不可重复享受。

29.消费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项会有什么后果?

答:一经查实存在虚假申报、伪造材料、恶意骗奖等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0.汽车经销商违规操作会如何处理?

答:若经销商存在欺诈、伪造材料、协助消费者骗取抽奖资格,或借代办名义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追回全部违规所得并公示违规信息;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

31.电子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有效?

答:有效。合规开具的电子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正常上传申报参与抽奖。

32.活动规则后续是否会调整?有疑问该如何咨询?

答:若国家或省、市对本次抽奖活动另有要求,将按照新要求调整执行。本活动由活动主办单位(泰州市商务局)、活动承办单位(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泰州市国税局、泰州市车辆管理所、泰州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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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商务泰州

编辑 | 徐群薪

责编 | 余 盈

主编 | 戚 翔

审核 | 孟海燕

监制 | 朱阳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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