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因工作变动调离眉山,戴林莉提出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戴林莉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任命:李海蓉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9月30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决定任命:
陈亮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廖东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韩杰的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严明宇的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程志春的眉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胡刚的眉山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韩杰为眉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罗雪梅为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白海涛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荣为眉山市商务局局长;
冷劲涛为眉山市信访局局长。
来源:眉山融媒
记者:彭林
编辑: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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