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长沙县全面进入!发现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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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10月1日起至明年4月30日

长沙县进入森林防火禁火期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全县森林实施防火禁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二、森林防火区

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60米内的区域。

三、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

(六)炼山、烧杂、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埂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通告的,由有关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举报电话:0731-84010796(长沙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本通告有效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长沙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4日

温馨提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各位村(居)民朋友,如发现火情请拨打电话86101038或专职消防队18890382182。

十年难育一棵树

星火可毁万亩林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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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森林火灾

请牢记“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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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

一审丨梁煜凯

二审丨汤鑫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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