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白沙县纪委监委消息,经白沙县委批准,白沙县纪委监委对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符建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符建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回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符建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白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白沙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符建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