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起转弯不让直行真危险!交警提醒:假期出行注意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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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转弯不让直行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原因之一,路口如虎口!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9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鞍山公安交警曝光两起转弯未让直行的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文明驾驶,平平安安回家。

2026年9月3日16时许,一辆车牌号辽CT***2小型轿车沿铁西九道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大陆街路口实施右转弯时,恰遇一辆电动车沿铁西九道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由于小型轿车驾驶人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致使两车发生剐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辽CT***2号小轿车驾驶人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充分观察道路通行状况,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无责任。

2026年09月4日9时左右,一辆车牌号辽CD***1小轿车沿四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人民路路口实施右转弯时,恰遇一辆摩托车沿四达路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处,由于小轿车驾驶人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致使两车发生剐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辽CD***1号小轿车驾驶人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充分观察道路通行状况,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鞍山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国庆节将至,旅游探亲出行频繁,广大驾驶人朋友驾车出行时,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留意路口、控制速度。通过交叉路口时,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状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礼让享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做到“减速、观察、让行”,安全文明行车。

全媒体记者 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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