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 支持家庭共济惠及近亲属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30日讯 9月30日,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滨州市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吕兴博,滨州市教育局总督学李云涛,滨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红,滨州市医保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孙东华,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李阳,介绍当前滨州市传染病形势和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东华介绍,秋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近两年医保统计数据显示,11、12月份,滨州市医保基金平均每天多支出200万元,呼吸道感染及由其引发的并发症、合并症是医保基金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可有效防控呼吸道疾病发生,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秋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控工作。按照《2026-2027流行季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与卫健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全力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相关工作。9月23日正式开通个人账户支付通道,医保政策全部配备到位。

明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适用人群需具备两个条件:非免费接种人群。今年农村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接种待遇,个人不承担费用,无需个人账户支付。必须是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参保职工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参保职工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通过参保职工使用医保电子钱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大家可关注滨州医保公众号,详细了解具体的使用办法。同时,医保部门将制定具体流程,发放到每一家预防接种门诊,教会大家使用。未参加基本医保的人群,不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费用。职工不能通过直接刷卡,替他人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

明确个人账户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能够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医保部门认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能够通过刷卡、扫描或人脸识别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渠道;由疾控部门认定的预防接种门诊或临时接种点。

明确个人账户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的有效路径。9月11日全市流感疫苗接种部署会议之后,医保部门第一时间赴4家基层医疗机构走流程,联系市疾控中心提供流感疫苗国家编码,对接省医保局和周边市医保部门,确定“接种服务费”编码及疾病名称,录入医保结算系统并测试成功。目前已经全部开通使用。

基层预防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适用个人账户支付流感疫苗接种费用,应遵循以下三点:

选择的疾病名称:为抗流感采取必要的免疫;

接种门诊开通并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必须按规定扫描“追溯码”,确保疫苗安全、可追溯。

确定“接种服务费”项目编码,后续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