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退费引争议 法院以案释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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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9月30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大邑县法院审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妥善化解美容预付卡退费争议。

据悉,王某在某美容院办理预付卡,双方约定可享受美容项目折扣优惠。后续,王某因个人原因,向该美容院提出退还卡内剩余款项。美容院却以充值协议写明“充值款项不予退还”为由拒绝退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某于是起诉到大邑县法院。

法官向当事双方释明,商家单方设置“一经充值概不退款”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美容院收取预付款后,王某未消费的余额,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王某有权主张退还。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向美容院经营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经多轮沟通,协商一致,美容院向王某退还卡内剩余费用。

法官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办理美容、健身等预付卡时,应当理性充值,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妥善保存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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