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一位老人本想用手机拍下鱼灯表演,半分钟内竟被弹窗广告强制跳转近20次,最终无奈放弃。部分手机开发者设置虚假标志,诱导用户点击,一键关闭成了摆设,看似小事,实则刺痛人心,本该便民的智能设备,怎么成了“流量陷阱”?
老人、儿童等群体对操作本就不熟练,面对层层弹窗广告,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甚至被诱导下载、跳转虚假平台。这些设计绝非疏忽,而是精心设计的“流量陷阱”,本质上是对用户自主选择权的剥夺,将商业利益凌驾于用户权益之上。
《广告法》写得明明白白,互联网广告必须能一键关闭。可现实中,处罚往往落到广告商头上,真正做手脚的App开发者却很少被追责。顶格罚款仅三万元,远不及弹窗带来的流量收益。违法成本低,谁还把规矩当回事?低风险、高收益,只会让更多人铤而走险。
技术应让生活更便利,而不是给用户添堵。治理必须要加力,谁弹窗,谁担责,不能只罚广告商,要追到写代码、设陷阱的源头,该罚就罚。应用商店也要加强上架审核,畅通举报渠道,形成“不敢乱跳、不能乱跳”的约束机制。清朗网络空间,容不得弹窗广告“跳来跳去”。
天眼新闻记者 华姝
编辑 晏惠轩
二审 张齐
三审 孙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