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玉溪马拉松和“跃动玉溪”全民健康跑赛事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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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玉溪马拉松和

“跃动玉溪”全民健康跑赛事活动期间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6玉溪马拉松和“跃动玉溪”全民健康跑赛事活动顺利举行,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保护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活动期间,在活动区域划设临时管制空域,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跃动玉溪”全民健康跑活动

(一)管控时间

2026年10月2日6:00至10:30

(二)管控范围

河滨路起点(N24°22'0.2129" E102°33'10.3742")—河滨路与玉江大道路口(N24°22'15.5525" E102°33'58.6714")—玉江大道与棋阳路口(N24°21'58.6366" E102°33'57.3209")—棋阳路与环湖路口(N24°21'53.7535" E102°33'31.9063")—环湖路与玉湖路口(N24°21'52.5044" E102°33'13.2459")—玉湖路与东风北路口(N24°21'28.0237" E102°33'34.3356")—环湖路终点(N24°21'59.6754" E102°33'24.7734)沿线两侧100米区域内。

二、2026玉溪马拉松比赛活动

(一)管控时间

2026年10月3日6:00至14:00

(二)管控范围

河滨路(N24°22'0.2129" E102°33'10.3742")—河滨路与玉江大道路口(N24°22'15.5525" E102°33'58.6714")—玉江大道与棋阳路口(N24°21'58.6366" E102°33'57.3209")—棋阳路与环湖路口(N24°21'53.7535" E102°33'31.9063")—环湖路与玉湖路口(N24°21'52.5044" E102°33'13.2459")—康溪路与红九路口(N24°23'12.205" E102°33'40.0062")—玉湖路与康溪路(N24°22'6.4394" E102°33'1.258")—玉湖路与东风北路口(N24°21'28.2828" E102°33'34.5662")—东风中路与红塔大道路口(N24°20'35.5694" E102°32'34.7405")—红塔大道红塔山脚八根烟处(N24°20'3.242" E102°33'33.5421")—东风北路与玉江公路路口(N24°21'45.7944" E102°34'0.0785")—红龙路与科创大道口(N24°23'7.7043" E102°34'30.656")—科创大道至创华西路(N24°23'9.6056" E102°35'10.9542")—创华西路玉溪体育运动学校东门外(N24°23'35.684" E102°34'4.2413")—红龙路前卫营路口(N24°25'36.7054" E102°34'32.7438")沿线两侧100米区域内。

三、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包括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四、管控原则

(一)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商业、航拍等飞行活动,请有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加强管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所属辖区公安机关备案,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三)在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活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五、处置原则

对于违反本通告或者《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编辑:吴思颖

校对:申倩

初审:李梅

审核:徐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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