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瑜伽馆闭店“跑路”,百余人维权涉款数十万,闭店前仍在推销,学员被迫还分期账单,关联门店提前贴声明“切割”自称不担债务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花39800元买了120节私教和80节小班课,才上了22节,门店突然关门,老板也失联了。”近日,广东佛山市民李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映,她在佛山市私享伽瑜伽普拉提女子塑形馆(黄岐店)遭遇了预付式消费纠纷。

据会员初步统计,涉及百余名学员。更让他们气愤的是,仅剩一家正常营业的关联门店此时声明“切割”拒担责。

充值近4万,才上22节课,瑜伽馆跑路了

据李女士回忆,2026年1月23日,该普拉提馆在开业宣传期间推出88元体验课。体验后,李女士在开业活动期间充值39800元,购买了包含120节常规私教、80节普拉提小班、一张瑜伽年卡以及赠送的10节冲浪板课程套餐。

然而,仅上了22节私教课后,意外发生了。2026年8月7日(周五),李女士准备前往门店上课,却收到了该店私教老师的微信消息,称两个股东闹矛盾,把美团下架了,黄岐店经营不下去了,老师们压力很大,当天没法上课。

随后李女士来到位于南海区黄岐嘉悦名居的私享伽瑜伽普拉提女子塑形馆,发现大门紧闭,店内已搬空。玻璃门上只贴着一张没有公章的A4纸,写着“经营亏损,停止营业”。随后数日老师、客服、法人、店长全部失联,微信不回,会员群也被解散。

闭店前仍在推销,学员被迫还分期账单

事发后,受害学员组建了维权群,截至目前已有百余人,据她们统计涉及总金额达几十万元。其中不少人一次性交了4万多元长期课程费。

让学员们尤为愤怒的是,门店在关门前仍在大力推销课程。销售劝说现金不足的学员使用信用卡、花呗分期支付。有学员在闭店前不久刚花三千多元分期买课,如今课一节没上,每个月的分期账单却还得继续还。

关联门店提前贴声明“切割”,称不担债务

“私享伽瑜伽普拉提女子塑形馆在我们当地一共有三个门店,分别在黄岐、桂城、金沙洲。”学员发现,该品牌旗下的黄岐店、桂城店均已在美团平台显示“歇业关闭”,仅剩金沙洲店仍在运营。

记者近日查询美团平台发现,原金沙洲的门店现已更名。目前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多次拨打该店对外公布的客服及相关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此前维权的学员反映,金沙洲店虽然仍在营业,但店方曾出示《门店公示声明》。声明中强调三店“无任何股权关联、无母子公司关系”,不承担A/B店债务。“会员系统中‘分店’标识仅为软件历史数据,不代表本店对A店与B店消费者负有兑付或退款义务;本店未对A店/B店会员卡办理‘余额平移、继续消费’等承接操作。”

“此外,A店B店欠付消费者预付卡余款、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等,均属A店/B店法人债务,应由A/B店财产、A/B店法人、实际控股人(林某)未实缴出资股东按法律规定承担。本店不以任何形式自愿承担、债务加入或连带清偿A店B店债务。”

多部门维权接连碰壁,涉事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

事发后会员们向12315投诉,却被告知“体育类消费纠纷由文广旅体部门牵头”不予受理。随后向警方报案,得到答复是“老板承认没有退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

佛山市南海区委宣传部(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目前该商家已关门停止营业,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和电话均未能联系上商家,因联系不上商家,无法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功。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并非仅凭免责声明就可必然免除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第三家瑜伽公司并非仅凭一纸免责声明就可以必然免除责任,在符合法定情形时需要承担相应债务。依据公司法第23条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裁判规则,如果三家公司人员混同、共用经营系统,同时存在财务不分、资金随意划转、股东利用控制权将前两家公司预付款转移至第三家,恶意以闭店方式逃避债务,可认定关联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第三家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552条规定,如第三家曾承诺承接老店会员课时,则构成债务加入,应在承诺范围内担责;此外,若第三家无偿受让前两家门店资产、客户资源,或实际收取会员办卡款项,也需在对应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仅教练共用、共用会员系统不足以直接认定混同,财务混同、恶意转移资产才是核心判断要件。

赵良善建议,消费者维权时,首先要收集工商信息、会员系统记录、宣传材料、转账及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以证明三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混同。可将原两家瑜伽公司、第三家公司及股东一并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解除服务合同、退还剩余预付费用,并可申请法院调取公司财务流水;同时可通过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预付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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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编 辑:刘 萍

校 对:郑 瑾

值班主任:钟玉芹

审 核:施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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