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献血证竟成“摇钱树”?层层加价最高翻十倍!5人全获刑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的爱心善举,无偿献血证更是这份善意的“专属凭证”。可有人却钻“持献血证可优先用血”的规则空子,从医院蹲点搜罗用血需求,到微信群有偿招募献血者,再到层层加价转卖证件,硬生生搭起一条血液黑色产业链......近日,青羊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组织卖血罪案,许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2025年开始,被告人许某了解到本市数家医院均有持有“献血证”可优先给患者供血的规定后,前往本市各大医院获取病人或病人家属对输血的需求,并分别伙同被告人张某、陈某、李某、罗某四人,将所需“献血证”数量、献血要求、献血地点以及备注要求等告知四人,再由该四人在多个兼职微信群内直接发布或通过群主发布“有偿招募献血志愿者”等信息。

一年来,张某等四人分别招募并组织高某等人前往指定献血站献血,并以180-400元的价格向高某等人收购献血证,再通过当面递交或“闪送”等方式将献血证以300-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许某。许某以1000-2000元不等的价格将献血证按照不同血量出售给需要用血的病人及家属。

经审计,许某在罗某、陈某、张某、李某处共购买献血证361张,支付金额124757元,许某售卖献血证通过赵某微信收款收入金额131412元。

青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张某、陈某、李某、罗某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告人许某与张某、陈某、李某、罗某分别构成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综合考量组织人次、违法获利数额、认罪悔罪态度、主动退赃等情节,青羊法院对5名被告人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宣判后无上诉、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院提醒广大群众:

切勿轻信“有偿献血”“补贴营养费”等虚假信息,出卖血液换报酬本身违法且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切勿充当“血托”、中介,牵线搭桥、撮合血液交易,看似居间帮忙,实则涉嫌刑事犯罪;临床用血务必通过医院、血站等正规渠道办理,自觉抵制血液黑色产业链,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记者 张伟进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戴艾岑 审核 何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