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助力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
稳岗位:延续实施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可享受稳岗返还。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也可享受。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企业获得的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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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劳务派遣企业依申请办理外,其余参保企业按照“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办机构将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拨付返还资金,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稳岗返还资金返还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资金将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将资金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促就业,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提技能,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种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规定申领补贴。其中,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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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共计不超过3次。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详见《贵州省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
职工所在企业属于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根据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范围等确定所属行业。取得经营范围内行业对应的职业中类证书,均可纳入补贴范围。企业生产经营均需要的通用类证书,如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也纳入补贴范围。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我省将建立技能提升补贴沟通协调机制,探索更多证岗相适的情形,提升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要求,各地将严密防控基金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强化政策宣传服务,深入开展“稳岗扩岗”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政策执行期内,劳务派遣企业依申请办理,其余参保企业实行“免申即享”,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拨付返还资金,做到应发尽发,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天眼新闻记者 向秋樾
编辑/李冰
二审/金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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