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熟人”的新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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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老熟人”带着木材,寻求合作。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她说要我帮忙,帮她进到我的木材市场来。

【正文】

催货、承诺、退款,竟全是“画饼”。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她要么就是故意把那个名字写反造成那个转款不成功。

【正文】

从衡阳到广西,千里追击。“老熟人”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敬请收看本期《雁城说法》——《“老熟人”的新骗局》。

“老熟人”的新骗局

【演播室】

大家好,欢迎收看由中共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普法栏目《雁城说法》。做生意的人都讲究“熟人好办事”,有过业务往来的老客户,往往让人更放心。可是衡阳县做木材生意的范女士,偏偏就被一位“老熟人”给坑了。将近4万块钱的货款差点打了水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咱们一起来看看。

【正文】

2026年5月18日,衡阳县公安局蒸阳派出所来了一位行色匆匆的报案人。居民范某告诉民警,自己可能被骗了。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4月份的时候,广西柳州有一个业务员,她以前跟我是做生意的。她说有一车货到我们湖南送到工地上面去,工地上面现在雨天不好进,要我帮忙,帮她进到我的木材市场来。

【正文】

由于之前就有业务往来,加上对方发来的木材照片看起来质量也不错。几次沟通下来,范某逐渐放松了警惕。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她说先付4万多块钱给我,货卖完了,你就把那个尾款结给我。

【正文】

钱转过去了,范女士等着收货。可一天、两天过去了,货迟迟没有到。她联系业务员,对方说已经安排发货了,还给了她一个司机的电话。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因为广西到这里才1,000多公里,两天的时间就到了,过了几天还没到,她就找原因说车子坏了,要修车。

【正文】

范女士心里开始打鼓。于是又不停地催促对方赶紧发货,然而等来得却是无尽的失望。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第四天的时候,她的货没来,我说你今天的货不来我老公都骂人了。她说今天一定会来,每天都说会来会来,但是等到天黑了都没来。

【正文】

尽管对方再三承诺,依然没有任何发货的动静。坐不住的范女士于是要求退款。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后来她就自己说,我把钱退给你,你发那个银行卡给我。

【正文】

本以为对方会及时返回货款,甚至还发来了汇款转账的截图,然而范女士等来的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借口。

【同期声】范女士当事人

我每天都催她,她就发视频说在银行里排队。她要么就是故意把那个名字写反,要么就是设限24小时到账,到了24小时它又退回了。

【正文】

多次催促无果,对方干脆不再回复消息。范女士这才彻底明白自己被骗了,于是连忙报警。接警后,衡阳县公安局蒸阳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个案子并没有那么简单。

【同期声】旷宸杰衡阳县公安局蒸阳派出所民警

嫌疑人远在广西,用的是微信联络,而且有众多的微信小号,身份信息我们很难研判。我们只能从资金流向入手,一条一条的排查、一笔一笔的追踪。经过大量的数据研判,最终锁定了覃某军的真实身份和他的藏匿地点——广西来宾。

【正文】

7月底,办案民警顶着烈日酷暑,辗转广西多地摸排走访。在高温下连续蹲守,终于掌握了覃某军的准确落脚点。7月29日,收网时机成熟。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成功将覃某军抓获归案。

【同期声】苏建安衡阳县公安局蒸阳派出所民警

根据她交代,因为她自己欠了很多供应商的货款,自己根本就没有木材货源,她所谓的低质优价的木材模板,完全是她自己编造出来的。她骗来的钱已经全部用于她还债,好在我们及时追查,最终为受害人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正文】

目前,覃某军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嘉宾访谈】

主持人:今天,我们演播室邀请的杨柳是石鼓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规范性文件管理室主任杨柳,杨主任您好!

杨柳: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想问您一个咱们观众朋友特别关心的问题,覃某军压根就没有木材货源,却虚构事实,骗取了四万多块钱。这件事情在咱们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她到底会判多重呢?

杨柳:这种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湖南省的认定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涉案金额4万多元,属于“数额较大”的量刑档次,量刑标准还要结合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考量。

主持人: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到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咱们的嫌疑人和受害人都是熟人,以前有过业务往来。那么像这种熟人诈骗,在法律上和普通的诈骗有什么区别吗?

杨柳:在法律上定性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诈骗罪。但是熟人这个身份,恰恰是这类诈骗最容易得手的关键。因为有过业务往来,受害人更加容易放松警惕,觉得熟人不会骗我。而本案中范女士,她正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老熟人,所以才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核实对方的货源,所以轻易就转了四万多块钱。这种骗子就是利用了这种信任关系,降低了受害人的防备心理。

主持人:范女士转了钱,但是她没有签署合同,也没有核实对方的货源。对于这种先付款后发货的模式,在法律上有什么样的风险呢?

杨柳:风险极大。因为先付款后发货,他完全依赖对方的这个诚信。在陌生人交易中,这种就已经风险很高了,那么在熟人的交易中,同样不能掉以轻心。正规的大宗货物交易,我们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核实对方的资质,通过正规的平台来进行交易。而本案中,范女士既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核实对方的货源和资质,仅凭着熟人关系和几张照片,就给对方转了钱,这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主持人:那么现在,您还有一些什么样的建议给到我们屏幕前的各位的吗?

杨柳:我给大家提四点建议。第一,熟人也要留个心眼。有过业务往来,并不代表可以完全信任。大宗交易前,我们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质和货源。第二,签订书面合同。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合同才是保障。第三,警惕帮忙的话术。骗子他往往会以帮忙、资金周转等理由,来降低你的防备心理。第四,发现被骗,我们要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演播室】

一个“老熟人”,几句“帮忙”的话,让范女士中了圈套。所幸,衡阳县警方千里追逃,全额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请广大商户记住:生意场上,“熟人”也得讲规矩;大宗交易,签合同、走正规渠道,别让“信任”变成“陷阱”。感谢收看本期《雁城说法》,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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