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一网友投诉“怀抱1岁宝宝坐班车被收成人票”,曾卓娟律师:依法应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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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50期(总第6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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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

湘西网友“7ne2kl3”留言:吉首市乾州往返凤凰县吉信镇、凤凰县城往返吉信镇沿线班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所有儿童均按成人票价8元收取费用,就连乘客怀抱的1岁婴幼儿,也被要求购买成人票。该行为不符合客运票价相关规定,恳请相关部门核查整治。

专业解答

曾卓娟律师(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第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根据以上规定,未满6周岁或者身高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依法应当免费乘车,年满6周岁未满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依法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上述线路班车,对乘车儿童一律收取成人票价8元,甚至对由成年人抱在怀中、不单独占用座位的1岁婴儿也收取成人全价票,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向湘西州或凤凰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也可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其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如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营者退还多收的票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李洁 陈沁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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