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最高可奖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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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石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有奖举报的通告

全县居民朋友们:

当前,我县正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切实筑牢全县安全生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县决定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政策,现向社会公布相关事宜如下。

一、举报范围

县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照非法烟花爆竹品种、数量、储存方式、危险程度,实行量化分级奖励,分级判定标准如下:

1.一般隐患,奖励200元—500元

满足任一情形:①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总数<10箱(每箱按标准成品箱计,每箱25kg);② 流动摆摊少量售卖。

2.较大隐患,奖励500元—1000元

满足任一情形:① 非法储存、无证经营烟花爆竹10箱≤数量<50箱;② 面包车、小型客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数量在10箱以上;③ 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烟花爆竹,涉案货值5000元以内;④ 在商铺、自建房一楼储存烟花爆竹,但未达到重大量级。

3.重大隐患,奖励1000元—2000元

满足任一情形:① 非法储存、无证经营烟花爆竹50箱≤数量<200箱;② 在居民住宅、地下室、人员密集场所储存烟花爆竹≥10箱;③ 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数量≥50箱;④ 涉案货值5000元~5万元;⑤ 多次被责令整改仍继续非法储存经营。

4.特大非法行为,奖励2000元—5000元

满足任一情形:①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作坊;② 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200箱;③ 非法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④ 涉案货值5万元以上;⑤ 线索查证后,有效避免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举报方式

县应急管理局:0358-5723408

县公安局:110

四、奖励领取

同一违法线索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不重复奖励。线索查证办结后,通知首报人领取奖金;首报人需在收到通知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名举报由第一署名人或其书面委托人领奖。

五、保障与禁止

1.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严禁打击报复;

2.伪造线索、恶意举报等将依法追责。

六、其他事项

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楼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石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 年9月30 日

来源:石楼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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