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资金池1000万元!广西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安居补贴,先到先得!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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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3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支持高校毕业生安居补贴公告》(以下简称《补贴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及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决定开展支持高校毕业生安居补贴活动。活动补贴总资金池1000万元,按审核通过时间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补贴时间与资金池

根据《补贴公告》,补贴活动自2026年9月25日起施行,至2027年1月31日止(均含当日)。如活动截止时间前全区补贴资金总额度使用完毕,活动即时停止。所有补贴项目共用总资金池1000万元,资金池剩余额度低于200万元时,启动每日预警公告;若剩余额度不足以支付某笔符合条件的补贴,按剩余额度实际支付,不足部分不再补发。

补贴对象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均含当日),在广西区内新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毕业2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先租后补、实报实销”原则,根据申请人实际缴纳的月租金情况,给予3个月住房租赁补贴。

其中基础租赁补贴方面,申请人在租赁补贴活动期间于广西区内新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承租房源纳入国家和自治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且实际累计缴纳租金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申请人实缴3个月合同租金的50%核定基础补贴。

叠加补贴方面,合同期限大于等于1年(含)的,给予实缴3个月合同租金10%的叠加补贴;符合报到登记在广西区内的退役军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或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等身份的,给予实缴3个月合同租金10%的叠加补贴。符合多种身份的,仅能选择一种申请。符合国家婚育政策的初育(2024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生育子女的家庭)、二孩、三孩申请人(家庭现有子女数为二孩、三孩,且均为未成年中国公民),分别给予实缴3个月合同租金10%、20%、30%的叠加补贴,同一申请人仅可按最高实际抚养子女数量享受补贴,不可重复申领。

申请人同时符合上述多个补贴条件,可重复叠加补贴,但合计金额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3个月租金总额。已婚的以夫妻双方中1名符合申请条件者为申请人,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获得地方专项租赁补贴的,须按月均摊取3个月补贴金额后合并计算,可申请差额资金。

申请方式

本活动在云闪付App“广西消费券专区”开展。申请人须在云闪付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填报和提交申请材料,申领补贴资格。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8:00起至2027年2月28日18:00止;如遇资金池提前用完,则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资金监管与责任

补贴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申请人领取补贴后,若发生合同违约情形,补贴资金需按原路径退回。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发现徇私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补贴资格、收回已获得权益,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计入个人征信档案,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暖人心

来源/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审核/谭彦斌 编辑/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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