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交警发布:国庆期间,东湖景区出行指南—绿色出行篇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本报讯(通讯员:吴宇尧 李璐)为切实保障国庆假期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武汉蔡甸交警持续加大路面巡查整治力度,2026年9月29日,在辖区连查3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1时许,蔡甸区知音湖大道中法友谊大桥路段车流不息。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民警刘子豪带队开展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E5***R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斗内竟蹲坐着一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车辆在车流中穿梭,货斗内乘客随着车身摇摇晃晃,险象环生。民警当即上前拦停。

“师傅,这车斗里连个扶手都没有,一个急刹车人可能就直接飞出去了!”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冯某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几乎同一时段,该路段另一执勤点,四中队副中队长胡阮俊也查获了号牌为鄂DU***1的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叶某存在同样的违法载人问题。

无独有偶,12时许,318国道高灯村路口,六中队民警李浩东带队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M9***316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东向西驶来,车后厢竟违规搭载了2人。民警立即拦停检查。面对驾驶员张某“图方便”的说辞,民警结合近期发生的三轮车侧翻导致人员摔伤的真实事故案例,现场进行警示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民警依法对三名驾驶员冯某、叶某及张某“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货厢不是“客舱”,挤进去的是隐患,坐上去的是危险。国庆假期将至,走亲访友、外出游玩活动增多,武汉蔡甸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一时方便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节日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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