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障新政10月1日起实施2026年10月1日,我市生育保险新政策将正式落地实施。本次新政进一步拓宽保障覆盖面、提高生育医疗待遇,更好满足群众生育保障需求,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一起来看看核心变化。1保障范围扩容,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双重保障旧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仅按50%报销,无法申领生育津贴。新政策:我市所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生育保障待遇+生育津贴双重待遇,补齐灵活就业群体生育保障缺口。自2027年1月1日起,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2生育医疗待遇升级,减负力度加大产前产后检查费用:制定产前产后检查项目基本服务包,省内按照单次妊娠和产后42天检查保障。参保人员同一孕次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产前产后检查费用,政策范围内检查项目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100%支付。住院分娩: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同一孕次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100%支付。彻底减轻家庭生育就医负担。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如已参加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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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皇岛医疗保障
编辑:崔婷婷 编审:高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