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福利来袭|老照片换景区门票啦!征集流坑三十年记忆,发展变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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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关于流坑古村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为系统梳理流坑古村保护修缮、文旅开发与乡村振兴的发展历程,全景呈现古村从静态保护走向活化利用的发展实践,我县将举办“我与流坑的三十年”档案展。为丰富展览馆藏素材,留存古村珍贵集体记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流坑古村发展变迁的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收藏有涉及反映流坑古村发展变迁相关档案资料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1996年以来能反映流坑古村(包含乌江两岸、古樟树林)发展变迁历程的各类档案资料:

(一)古建风貌类:反映流坑古村古建筑原貌、修缮保护、新旧对比的照片、图纸、文献等。

(二)重大事件类:记录流坑古村各时期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文旅发展等关键节点的文件、照片、音视频。

(三)民生变迁类:反映流坑古村道路交通、村庄生活、景区建设、文旅业态、人居环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发展变化的照片、影像、实物。

(四)人文记忆类:记录流坑古村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居民生活场景的老照片、影像资料,包括1996年以来到访游客、网民在流坑拍摄的个人留影、亲友合影、团队出游纪实等各类老照片,鼓励提交同一位置的新旧对比照(往年留影+今日笑颜)。

三、征集要求

(一)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照片、影像资料需画面清晰,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真实客观,谢绝创意处理。老照片可翻拍或扫描,尽量保证清晰度;数码照片为JPG或PNG格式。音视频应播放流畅、主题明确。

(三)为直观展现流坑发展变化,提供照片时尽量以“新旧对比”成组形式提交,同一地点、相近角度、不同年代的照片为一组。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自愿捐献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县档案馆永久保存,并颁发捐献证书。对于捐赠特别珍贵档案资料的捐赠者,可根据捐赠者意愿举办捐赠仪式或署名陈列。同时捐赠的档案资料经专家鉴定小组认定具备相应价值的,捐赠人可凭捐赠凭证至流坑景区兑换对应门票,具体兑换规则如下:

图片

备注:A类、B类、C类素材等级评定,根据照片年代、数量、清晰度等综合评定,所有兑换的门票有效期限为2027年2月20日前,本门票兑换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流坑镇人民政府、流坑景区运营公司所有。

(二)代存:对确有价值而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愿捐献,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经协商,县档案馆可无偿代存,双方签订代存协议。

(三)复制:不愿捐赠原件的,经同意后可由县档案馆进行数字化扫描或仿真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

(四)购买:对属于个人所有、确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而所有者不愿捐赠、代存但愿意出售的,经协商一致,可进行有偿征集,购买后所有权归县档案馆所有。

六、说明事项

(一)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的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由县档案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县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提供的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还是扫描件。

(三)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本馆联系,本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罗宏

联系电话:0794-6592435

电子邮箱:laxdag@jxfz.gov.cn

征集地点:乐安县行政中心档案馆、流坑镇人民政府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参与档案征集工作,为留存历史、丰富馆藏作贡献。

乐安县档案馆

流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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