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级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及优待清单

截图源: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享受优待人群
1. 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军士证、士兵证人员;
2. 退役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人员;
3. 其他优抚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三属”)人员。
享受方式
优待对象本人就医时,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优待证(或军人有效证件),在定点医院相应服务点、优先窗口、绿色通道享受服务。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发现冒用行为的,医院可终止本次优待并通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定点服务机构及优待清单





就医提示
1.请携带身份证+军官证/军士证/士兵证/退役军人优待证/“三属”优待证。
2.到院后先到“退役军人服务点/军人服务点/导医台”核验身份,再按指引到优先窗口办理。
3.急危重症直接走急诊绿色通道,后补身份核验和缴费手续。
4.各定点医院在不挤占社会公众基本医疗资源的前提下提供优待,请优抚对象遵守医院就医秩序。
5.协议有效期及续签情况以各定点医院现场公示和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