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政府已收储、却暂不具备二级开发条件的土地,要“躺平”等待吗?海口江东新区给出的答案是——不。

近日,随着网租〔2026〕022号拍卖公告落槌,海口江东新区JDLA-01-D01地块以公开拍卖租赁方式确定使用权,用于建设一座自用自制一体化(三级)加氢站。这是海南省首个以公开招拍挂租赁方式落地的土地1.5级开发项目,也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储备土地高效盘活、绿色低碳产业快速落地上,蹚出了一条可复制的新路径。
什么是“1.5级开发”?
在土地一级开发(政府收储、整备)与二级开发(出让土地、建成项目)之间,往往隔着一段“等待期”:土地已是政府手中的净地,却因片区开发时序安排,暂未列入近期出让计划,静待更适宜的开发时机。
1.5级开发,就是把这段空档利用起来——政府通过租赁方式,把储备土地的使用权先行交由投资者,建设过渡性、临时性项目;待片区成熟、规划需要时,再按约定收回,实施二级开发。
它的三个特点,恰好击中了“快”字:快速落地、灵活退出、低门槛启动。
这“一租”,租出了三个“新”
供地方式之新
全程“阳光拍卖”。项目全程在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公开公告、网上报名、拍卖竞价、价高者得,程序完全对标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更加公开、公平、可预期。储备土地以这种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公开租赁,在全省尚属首次。
用地政策之新
弹性年期,轻装上阵。地块租赁期限设定为10年,鼓励采用模块化、装配式建造,不建地下室,建筑不销售、不转让。竞得企业无需承担高昂的土地出让成本,即可快速落产;合同约定6个月内动工、12个月内建成。
退出机制之新
政府不闲置,企业不被套。租赁期满,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地上建(构)筑物有继续使用价值且政府同意保留的,无偿移交;不同意保留的,由企业自行拆除、费用自担,政府不予补偿。租赁期内若因城市发展需提前收回,剩余租金无息退还。进退都有明确规则,既守住了国有资产,又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一宗地,连起两件大事
这宗占地约4524.99平方米的地块虽不大,却一头连着土地集约利用,一头连着绿色能源布局:
对政府而言,储备土地在“等待期”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和价值,租金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实现“存量”变“增量”;
对产业而言,加氢站是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服务海南“双碳”目标的重要基础设施,1.5级模式让这类前期投入大、需要抢先布局的项目,得以用更低成本、更快速度卡位落地;
对市场而言,从公告、竞价到合同、监管的全套规则清晰可见,为后续社会资本参与储备地利用,提供了一份看得懂、用得上的“操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