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公安武清分局交管支队
严格落实全市统一部署
扎实推进违规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
此前
河东、北辰、宝坻、静海、蓟州等多区
开展集中整治
严查非标“老头乐”违法上路、违规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乱象
同时严查线下门店违规售卖行为
全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
(此前报道:注意 | 天津多区,严查“老头乐”!)


严管路面违法乱象
武清交管支队聚焦违规低速电动车集中出行高峰时段,紧盯城区主次干道、乡镇集贸市场路段、校园周边、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严查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货、占用机动车道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警示与依法处罚相结合,逐车纠正交通陋习,常态化保持路面严管高压态势。


精准宣传筑牢防线
支队坚持“执法与普法同步”工作理念,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向电动车驾驶人解读低速电动车管理政策、普及车辆通行安全常识。同时,深入南蔡村、梅厂、崔黄口等镇街乡村区域,依托乡村大集人流集中优势,开展“大篷车”交通安全主题宣讲10余次,重点面向老年群体普及过渡期管理政策:天津市违规低速电动车过渡期至2027年4月30日,自2027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上路行驶,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低速电动车。


哪些属于违规低速电动车?
俗称“老头乐”的违规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该类车辆不具备合法机动车身份,属于重点治理对象。
过渡期管理的核心规定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我市对违规低速电动车实施过渡期管理,核心要求可概括为三点:
·过渡期时限:过渡期截止到 2027年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前购置、且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存量违规低速电动车,过渡期内允许上路行驶,但需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禁止性要求:严禁利用违规低速电动车从事客运、货运经营活动;2024 年5月1日后购置,或是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违规低速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全面禁行节点:自 2027年5月1日起,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违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过渡期结束后仍违规上路的,将依照国家及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编辑 | 程婷
来源 | 美丽武清

